
在整個新加坡基金架構中,其實更難、成本更高的一環並不是基金主體的搭建,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由於涉及到「幫別人管錢」,基金管理公司受到 MAS 更多的關注和監管。在新加坡從事資管,除了個別被批准豁免之外,所有的公司都是需要申請資本市場服務(CMS)資管業務的牌照 。
STEP 1: 成立一間新加坡股份私人有限公司
STEP 2:牌照申請
根據自身的業務類型選擇申請不同等級/類型的資管牌照 :
(1) 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其中又包括:
針對零售投資人的 LFMC
針對合格投資人的 A/I LFMC
(2) 註冊基金管理公司(RFMC)
(3) 風險投資基金管理機制(VCFM):為了簡化風險投資基金管理牌照申請流程,MAS 近年針對風險投資資管公司宣布了單獨的監管制度。和 LFMC 與 RFMC 相比,VCFM 持牌人不受資本要求和商業行為的約束,MAS 也不要求董事和代表擁有至少五年相關的基金管理經驗。但是,要獲得新 VCFM 牌照的資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至少 80%的承諾資本需要投資到註冊時間不超過 10 年的非上市企業發行的產品
不滿足 a) 條件的產品投資比例不超過 20%
不得持續發行,且不可贖回
僅提供給合格投資人或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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