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如何在新加坡設立集團的財資中心(FTCS)

2020年09月12日   •   1萬次閱讀

在亞洲,新加波是設立財資中心的熱門地點, 新加坡享有金融及財資中心(FTCS)的美譽。財資中心(Treasury Centres)是組織,處理財務活動的一種流行方式。

一些財務中心是全球性的, 它們設立於集團總部所在地。許多大公司通常在三地點設有地區財資中心 (RTC),以覆蓋各主要時區,如亞太區,歐洲、中東和非洲地區,以及美洲地區。

在亞洲,企業在新加坡設立其財資(FTC)是戰略化布局的重要一步。一個集團的財資中心通常需要與企業核心業務密切配合,大多時候,財資中心一般都會與集團的重要業務實體設於一處,例如全球或區域總部所在地。

從本質上講,財資中心的存在是為了公司集中管理現金和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人才管理,和獲取為了規模經濟所需的必要資源、提升操作效率,強化企業管控。對大多數公司來說,稅務優惠是設立財資中心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不是財資中心存在的主要理由和目的。

集團的財資中心通常是在多維度進行操作,例如:

交易層面

吸收公司間存款和提供公司間貸款,提供公司間衍生工具進行套期保值;

組織方面

作為一個卓越的財資中心,制定政策,管理銀行關係;

流程方面

運行支付處理中心、凈額結算、套期保值會計和類似流程,以獲取規模效益,並確保流程一致性。

財資中心的業務通常包括:

公司間存款和貸款 財資中心通常使用公司間存款和貸款來集中管理公司間現金-營運實體把閒余資金存到財資中心,然後財資中 心會把存款轉換成現金(必要時通過外匯互換交易)以發放貸款到資金短缺的實體。以此節省銀行利息並降低 資產負債表成本。這種操作可通過使用零餘額帳戶/歸集和名義現金池來實現自動化。

進行外匯交易 財資中心一般與營運實體進行外匯交易,旨在集中化管理財資中心的外匯曝露風險,同時最小化與銀行的交易 量,節省利差。

與銀行之間關係 財資中心一般負責維繫與銀行之間的關係,包括安排相關的銀行金融服務,為營運公司提供金融便利,同時負 責資金流動性管理。

操作功能 財資中心通常為財資管理相關操作提供便利或實施管理,如支付、收款,套期保值會計和現金流預測。財資中 心一般也參與財資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並管控現金餘額和資金流動。

數據分析 全球金融危機凸顯了財務部作為實時數據分析提供者的重要性,而不僅僅是歷史財務數據的收集者。通過建立 一個集中的財務系統,可以同時整理數據和進行分析。通過分析,使企業能夠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公司治理 財資中心的政策往往是由公司核心層制定的。財資中心的集中化讓程序和文件得以標準化。因此,公司的雇員 對公司的政策和程序有了更好的理解。

一般財資中心的組織架構

財資中心的組織架構相對比較傳統,如下:

與商業實體的互動及市場執行

實際操作與風險管理

確認,交割和對帳

這樣的組織架構,主要對應財資管理的三大功能

融資

現金管理

風險管理

對於區域性質的財資中心,一般會有些戰略性的安排 ,集團擁有全球化共享支持部門,例如現金管理和風險管 理。一般而言,集團層面的融資和資本市場業務是集中在一個實體內,通常在集團總部。

在新加坡設立財資中心的政府激勵措施

獲得財資中心激勵政策需要得到政府的正式批准,新加坡可對從事成本或利潤中心業務活動的公司給予金融財資 中心的激勵政策。經批准的集團下屬財資中心公司向經批准的關聯公司提供合格的財資服務所獲得的收入,以及 利用從合格來源獲得的資金在其帳戶上進行的合格財資活動,有資格享受8%的優惠公司稅率。

經批准的財資中心公司也有資格豁免利息預提稅(例如經批准的財資中心公司從新加坡境外的銀行、非銀行金融 機構和關聯公司獲取貸款的利息),但條件是這些資金必須用於其經批准的合格活動或服務。

激勵期限為5年 如果財資中心公司承諾對其財資中心活動/服務進行進一步的擴展,政府可以考慮延長激勵期限。財資中心公司必須為激勵期內開展的任何不符合條件的活動單獨設立一套帳目。不符合條件的收入不能享受優惠稅率。

評估標準 要獲得財資中⼼的激勵政策,公司必須在新加坡實體經營,並履⾏戰略職能。主要活動應包括控制管理現⾦和流動資⾦、提供企業融資的諮詢服務,管理利率、外匯、流動資⾦和其他⽅⾯的問題。以及信⽤⻛險管理 ,整體業務規劃、投資研究和分析。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將從以下方面對申請此激勵政策的公司進行評估

創造的就業機會(財資中⼼團隊的技能、專業知識和資歷)

業務總⽀出

業務規模

服務和活動的深度和⼴度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常⿎勵企業通過與專業服務業和⾦融業的潛在合作夥伴合作,來提⾼其能⼒。通常情況下,財資中心是一家集團公司落戶在新加坡的部分職能板塊。財資中心的活動可能包括製造、研發或一 系列總部職能相關的活動。

財資中心公司成立後,一般要有10名左右的員工,發生的業務總支出約350萬新幣。是否能夠拿到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需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定。

財資中心激勵政策須遵守《所得稅法》第43G條和第13(4)條以及任何附屬立法的規定。財資中心公司必須定期 向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交進度報告,以便評估。如果公司違反財資中心優惠政策的任何條款或條件,財資中心可能會被取消激勵,並被追回任何相關利益。

財資中心公司必須與任何關聯方進行公平交易,所有在新加坡註冊成立並開展業務的公司,都須遵守轉讓定價準則。這項規定包括編制和保存同期的轉讓定價文件,在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提出要求的時候 ,公司需要遞交這些材料給稅務局 。

**關於激勵政策信息,您可參考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網站內容。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