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周鬧得新加坡、馬來西亞兩地沸沸揚揚的中國少女失蹤案,出現最新進展!
一名22歲中國籍留學生在馬來西亞被捕,並以非法禁錮罪被控上法庭。
中國國籍,在新加坡留學,在馬來西亞被捕、被控——可說是另類的「三國演義」了。

(黃XN被捕。圖源:馬來西亞網絡)
「你涉及洗錢案」
讓《新加坡眼》來還原案發經過。
假冒中國官員詐騙案捲土重來!新加坡政府放大招了
15歲中國籍少女A在新加坡留學。
10月12日,A女接到一個電話,來電人自稱是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的官員,稱她的學生證有問題,並且,稱她的中國手機號碼被人用來進行犯罪活動。
A女當然加以否認。對方建議她向中國公安報警,並表示可以幫她轉接電話。
【編注】這裡出現第一個bug:既然是ICA給你打電話,怎麼會建議你向中國公安報警?

A女的電話於是被轉接到所謂的「中國公安局」。「公安」對A女說,你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建議她在網上報案,並指導她下載通話視頻軟體進行面對面報案。期間,A女提供了個人資料。
【編注】這裡出現第二個bug:既然對方是公安,又何必再報警?
之後,「公安」稱A女涉及洗錢案,已被列為嫌犯,要求她配合秘密調查,不許把這事告訴任何人,若有泄露,將會被判坐牢三年。
涉世未深的A女感到茫然。「公安」要求她在出租屋的房裡,24小時開著通話視頻,即便睡覺也不能關閉,要求她定時報告行蹤,監視她的一舉一動。
【編注】「不許告訴人」「24小時保持聯繫」,這些都是假公安必用的手段,目的是讓受害人無法獲得外界的幫忙,越陷越深
對方穿著公安制服,與平時在網上看到的中國公安形象相似,A女信以為真,一步步地按對方的指示走。
被假公安誘騙越堤
把A女折騰了一個月之後,對方要求她出境,去馬來西亞,以便處理一些「保釋事宜」和「協助調查」。
11月24日,A女沒有上學,並獨自乘坐跨境計程車,從新加坡兀蘭關卡,入境馬來西亞柔佛州。
到了柔佛之後,A女與嫌犯黃XN在柔佛的一處賓館見面。兩人並不相識。
警方的初步調查顯示,黃XN應該是受人指使。他取走A女的手機,交給她一些現金和一台手機,用的是馬來西亞的手機卡。之後,黃XN便離開了。

(連接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柔佛的長堤)
A女父親報警
11月25日,A女所在的學校有個考試,A女缺席。於是,校方主動聯繫A女的朋友和在新加坡的監護人。
監護人隨即報警,說A女失蹤;同時,也告知了A女的48歲中國籍父親。
A父同時向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警方報案,稱女兒失蹤並未到學校上課。
經調查,新加坡警方透露,A女是自願離境,沒有受迫。
11月26日傍晚,馬來西亞警方根據線索,在馬來西亞東海岸的關丹搜索到A女,同時逮捕黃XN。

經醫生檢查,A女並無受傷。她和家人也並未遭受財物損失。
警方同時在關丹搜獲A女的手機、衣物、涉案的設備以及其他物品。
黃XN不認罪 法官不予保釋
黃XN是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人,22歲,在新加坡留學。警方尚未透露他就讀的學校。
昨天(12月5日)天早上,黃XN被大批警員押送到柔佛州新山市的法庭面控。在法庭通譯員以華語讀出控狀後,黃XN否認有罪。
黃XN的律師求情稱,他被捕後配合警方調查,如獲得保釋,願意交出護照及定期到警察局報到,而且,他在柔佛州有個遠房親戚,是馬來西亞公民,願意擔保,因此希望法庭允許保釋出外。
主控官說,黃XN的罪行嚴重,加上他在馬來西亞沒有近親,只有遠方親戚,有棄保潛逃的風險,建議法官不允許保釋。
法官決定不允許被告保外候審,案件延至明年1月27日過堂。
黃XN被控的罪名是非法禁錮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高七年,並且罰款。
為何不在新加坡提控?
有讀者問,既然黃XN和A女都在新加坡留學,而且「假公安」電話發生在新加坡,為何此事交由馬來西亞司法部門處理?
是這樣的,黃XN是在馬來西亞被捕,因此,此事司法權歸馬來西亞,於是在馬來西亞被控。
在異國他鄉,每個人都應提高警覺,學會保護自己。無論是外出旅行還是長期居住,確保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繫,了解當地的安全信息,並時刻注意周圍環境的變化。尤其對於未成年人和留學生來說,面臨陌生環境時,更應加強防範意識,避免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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