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總檢察署提醒公眾,蓄意對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案件做出毫無根據的評論,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罪名。
總檢察署前天(17日)發表聲明指出,注意到網上出現許多對畢丹星案件的評論,雖然總檢察署尊重公眾對法庭判決發表評論的權利,但公眾應避免對司法機關或檢方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根據2016年《司法維護法令》(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Protection) Act 2016),蓄意發錶帶有毫無根據指控的評論,和暗示司法不公正的言論,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
聲明表示,過去曾發生過幾起政治人物因類似行為被起訴的案件,包括最近一起涉及前部長的案件。無論被告的身份或職位是什麼,檢方都認真履行維護法治的使命。
因此,總檢察署提醒公眾,在尊重法律程序和國家所依據的正義原則的前提下,進行建設性的討論。
畢丹星在《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下被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
法官前天(17日)中午判他兩項控狀罪名成立,隨後在下午判他每項控狀罰款7000元的最高罰款。畢丹星已經針對罪成裁決和罰款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