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國一代企業家進入交接班階段,他們希望藉助家族辦公室完成家族財富的保值增值及財富傳承。
那麼,家辦究竟該設立在哪裡?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家辦設立的政策是否友好?都有什麼樣的要求?
本期邀請新加坡富美家族財富管理CEO徐欽實圍繞「新加坡家辦政策及各國政策對比」這一主題進行了深入的分享,內容主要包括家辦在家族資產管理中的作用和挑戰;瑞士、倫敦、杜拜、泰國、新加坡和中國香港各國家和地區的家辦政策;中國香港和新加坡政策對比;新加坡設立家辦詳解等。

為什麼高凈值人群需要家辦?
首先,家族企業治理的需要。家辦能夠幫助家族增強企業競爭力,提升管理效率,提高決策容錯率,實現家族企業的持續發展和創新。
其次,家族財富管理的需要。家辦能夠幫家族確立財富管理目標,系統化和機構化管理家族資產,提高投資組合的長期抗風險能力,促進家族財富的保存和傳承。
再次,家族事務治理的需要。家辦能夠幫助家族完成各項需求,包括但不限於移民、傳承、稅務、規劃、教育、醫療和創業等。
事實上,家辦對家族的作用要遠遠超過這三個方面。那麼,家辦到底是如何協助家族管理好財富的呢?
隨著家族財富的不斷積累和增加,當其財富規模足以和機構相媲美時,它就會逐步建立完善的投資管理框架和制度,創建嚴謹的投資決策流程,以機構化的方式來管理個人資產。個人投資者機構化的不同階段特徵具體表現為:
一、初步。第一代財富創造者主導決策,投資組合集中、缺乏風險意識,因此投資回報波動大;
二、中期。具備初步的投資流程,有專業的投資者參與管理、具備一定的風險意識、嘗試在資產增值和保值之間獲取平衡;
三、成熟期。具備專業資產管理經理的特徵,有完整的投資流程、全球化配置資產、擁有系統性的風險管理系統,並以資產保值為主要投資目標;
其中,我們可以從六大維度判斷個人投資者機構化程度,包括風險控制、投資理念、投資組合多元化、投研能力、治理結構、合規。
一個家辦的典型結構一般為:


全球家辦政策對比
全球的家辦政策因當地的財富積累方式、文化環境、歷史不同而各不相同。以下我們重點闡述瑞士、倫敦、杜拜、泰國、中國香港的家辦政策。
第一,瑞士。
對於瑞士本地的大家族來說,瑞士是一個十分適合財富傳承的地方。此外,還有一些歐美富豪也都選擇在瑞士成立他們的家辦總部或分部。
在稅務上,企業所得稅,瑞士聯邦徵收8.5%法定稅率,瑞士26個州和各個城市市政府均有權自主決定其所徵收的所得稅稅率。綜合而言,瑞士企業所得稅稅率(聯邦,州和市政)的比例從12%-25%不等;個人所得稅,瑞士個人稅率採用累進位,瑞士聯邦使用的最高稅率為11.5%,各州自行設定本州的稅率。綜合而言,瑞士個人所得稅稅率總體在0%-40%之間。
在移民上,瑞士為非移民國家,政府對移民申請管控嚴格,項目主要以技術移民為主。在投資上,瑞士是一個金融大機構和私人銀行聚集地,如知名的瑞士銀行、瑞士寶盛、瑞士銀豐等。它們的主要特徵是高私密性、投資多元化和低風險。
在企業治理上,瑞士的中立國身份維持了安全穩定的政治環境。在家族傳承上,在聯邦層面,瑞士不徵收遺產稅和贈予稅,各州有權利根據不同情況徵稅瑞士沒有具體的信託法,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信託和它們的特定規則在瑞士得到承認和管理。
第二,倫敦。
許多華裔家族和印度裔家族比較偏愛倫敦,關鍵原因在於其擁有頂尖的教育資源,包括一些知名學府,如劍橋大學等。
在稅務上,企業所得稅,2020至2022財年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將保持在19%。自2023年4月1日起,對於利潤超過25萬英鎊的企業,稅率將提高到25%;個人所得稅,英國採用累進位稅收政策,實行0%-45%超額累進稅率。
在移民上,英國的投資移民政策已永久關閉。在投資上,英國擁有全球最大的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保險市場和再保險市場之一、主要外匯交易市場、歐洲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
在企業治理上,倫敦證券交易為世界歷史最悠久的綜合性交易所之一,吸引了龐大的外資。在家族傳承上,英國居民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資產都要付遺產稅,價值超過32.5萬英鎊的遺產需要繳納40%的遺產稅。
因為稅率高,英國的一些家族選擇外遷他們的家辦,如戴森家辦已經將它的家辦總部從英國搬至新加坡。雖然在全球的家辦政策中,有不少國家和地區的家辦政策要優於倫敦,但我們也不能忽視其在全球家辦中的影響力。仍有一些印度裔家族選擇在這裡設立家辦,還有一些華裔家族也會在這裡設立家辦分支機構。
第三,杜拜。
在目前所有國家的家辦設立中,杜拜的要求是最低的,尤其在稅務和傳承方面對許多海外家族有利,投資也非常活躍。但對華人家族來說,如果想要去杜拜設立家辦,需要適應當地的語言和文化。另外,杜拜當地的財團家族對教育沒有那麼重視(因為他們非常富有),因此,在教育資源上相對來說比較薄弱。
除此之外,如想要在阿拉伯地區投資一些先進的金融技術、人工智慧和區塊鏈解決方案等,可以考慮在杜拜成立一個家辦分支機構。

第四,泰國。
雖然泰國不是一個傳統的移民國家,也不是高凈值人群的聚集地,但因為它的「中立國」身份,再加上文化包容性比較強,尤其對中國比較友好,具有諸多優惠的土地政策和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因此也得到了一些高凈值人士的青睞。

總體來說,如果一個高凈值人士想要成立一個小型家辦,可以考慮設立在泰國。
第五,中國香港。
中國香港家辦政策不僅對內地的家族非常友好,對全世界各地的家族也十分友好。


新加坡家辦政策
在泛亞洲範圍內,新加坡的家辦開始最早,也是第一個將家辦的相應條規和稅務政策寫到法律裡面去的國家。這也是許多家族選擇在新加坡設立家辦的原因之一,包括東南亞、中東以及中國的家族。
在稅務上,企業所得稅,企業需繳納17%的企業所得稅。新成立公司、或者小型企業,還可以享受稅務優惠;個人所得稅,採取累進位稅收政策,新加坡居民須繳2%到22%之間的個人所得稅。
在投資上,新加坡擁有完善的財富管理與資產管理體系,超過100間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世界各大著名的對沖基金、共同基金在新加坡都有分支機構;亞太地區最大的外匯中心,也是全球第三大外匯中心,僅次於紐約和倫敦。

在移民上,有全球商業者計劃(GIP)和在新加坡設立單一家辦兩種途徑。
在企業治理上,新加坡位於東南亞中心的戰略位置,使這個港口成為繁榮昌盛的重要商業中心;在營商便利度、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社會、環境和經濟可持續性、清廉指數都排名亞洲第一;同時被三大信用評級機構評為AAA級的唯一亞洲國家。
在家族傳承上,新加坡擁有穩定的政治及經濟環境和透明及完善的法律體制;無資本利得稅,信託金融資產收益無須納稅;無贈與稅、無遺產稅;信託資產分配給受益人無須納稅。

新加坡家辦的功能和結構
新加坡家辦是指僅為單一家族或代表單一家族管理資產,並由同一家族成員全資擁有或控制的實體,擁有以下功能:
基金收益享免稅優惠:滿足條件的基金,其投資收益將獲得免稅優惠;
全球資產配置:完善的金融體系、無外匯管制、面對全球市場;
全球稅務規劃:通過EP獲得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可避免金融信息交換(CRS);
海外身份規劃:可通過高級工作準證(EP)轉換新加坡永久居民(PR)的方式移民新加坡;
家族財富傳承:通過家族辦公室實現跨代傳承及家族財富的保值與增值。

新加坡家辦的申請
新加坡金管局對家辦牌照豁免的細則為,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行有關《許可和註冊基金管理公司》的常見問題第18項,單一家族辦公室(「單一家辦」)需提供以下信息來促進典型的金融牌照豁免申請:
單一家辦股東和董事基本信息;單一家辦股權結構的圖表;單一家辦與投資基金的關係描述;單一家辦對於所管理資產的概論描述;單一家辦將開展的活動性質的描述。
其中,在單一家辦結構申請上,分13U、13O等不同的計劃。每個計劃申請要求不一樣。

13U/13O對比
Q&A
Q:在您之前服務過的內地客戶中,您認為哪一類客戶適合新加坡,哪一類客戶適合中國香港?
A:中國香港和新加坡非常相似,兩者之間為競爭與合作的關係。唯一的區別是中國香港是資本市場,新加坡是資產管理屬性。
因此,如果是在中國香港上市的單一家族,我建議家辦的首選設立地可以考慮中國香港,在中國香港設立家辦可以進一步拓寬和加深企業和家族在當地的一些投資。
如果企業在美國上市或者還未上市,我建議家辦的首選設立地可以考慮新加坡。因為新加坡有三個優勢,保密性;完善的政府職能;在財富管理領域表現優異。
Q:請問對於投資在新加坡本地的1000萬新幣要求,您有哪些標的建議嗎?
A:如果對當地比較熟悉的話,我建議可選擇當地的一些非上市公司。新加坡不僅集聚了一些本地的創業公司,還聚集了許多外國創業公司,包括東南亞地區的一些初創企業和科技公司。
如果對新加坡不了解,可以選擇購買一些二級市場的股票或者在新加坡當地發行的國債。
Q:新加坡的單一家辦都喜歡配置什麼樣的資產?
A:就我們所接觸的家辦來看,它們基本都會將60%以上的資產放在固收類等保守類的資產類別中。當然也有某個家族由於對某個行業特別了解,他們會投資那些東南亞相應的標的資產。
Q:初期如果為單一家辦,未來能否展業為聯合家辦或普通的投資公司,它們之間的界限和區別是什麼?
A:如果在新加坡最開始設立的架構為單一家辦,它的最大優勢在於具有稅務政策和合規優勢。後期如果想變更為聯合家辦,需要再申請一個牌照。因為在新加坡,單一家辦和聯合家辦的牌照是不一樣的。單一家辦可以申請所謂的豁免牌照,而聯合家辦則需申請資產管理牌照。
從單一家辦轉變為投資公司最大的區別在於稅務和監管結構方面。單一家辦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背書,所有的資產都是經過合規審查和調查的,在投資之後享有稅務豁免,且投資管理人能拿到新加坡稅務居民。它具有一系列優勢。但一旦單一家辦轉變為投資公司(如PIC私人投資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或GP/LP結構等),這些優勢則不再擁有。
Q: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的股權資產,該按照什麼方法計算?
A:按照以往的經驗,可以聘請一個合格的第三方估值機構去對未上市的股權進行估值。但是這會涉及到該未上市的股權資產屬於家辦所持有的還是所管理的資產。兩者屬性不同,在處理上也非常複雜。我們的建議是,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提倡將未上市的公司打包進家辦的資產包中去。
(提醒: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內容及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TX丨編審
家辦新智點丨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