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慧彥製圖)
作者 何盈
前言
有人說,此案如果拍成電視劇,得拍上最少三十集。
貪污、私煙、黑幫、買兇、跨境追殺、污點證人、法庭翻供……
每一層剝開,底下都是更深一層的黑。
但在案件發生的那個清晨,新加坡警方接獲的不過是一通冷冰冰的通報:
紅燈碼頭海面發現浮屍……
(一)死亡設計
1995年4月1日,愚人節。
凌晨的海,像一張刻意保持沉默的臉。
紅燈碼頭外,浪不大,卻有一種黏稠的緩慢。
巡邏艇靠近時,海面浮著一個帆布袋,顏色暗沉,像是被水反覆浸洗過的舊行李。
帆布袋袋口半開,海水灌進,又緩緩流出。
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調查組的電話鈴聲,在連續多日未眠的辦公室里,顯得格外刺耳。
專案組當時正圍繞「地獄旅客」約翰馬丁分屍案做最後收網,第二袋屍塊剛浮出水面,如今又有浮屍。
「會不會是第三袋?」
趙自成站在甲板上,風把他的白袍掀起一角。
低頭看了一眼那袋子,心裡已經有了判斷——不是意外,也不是棄屍。
「這是一次被設計的死亡。」

1995年的紅燈碼頭。箭頭所指之處是帆布袋藏屍地點。(新明日報)
帆布袋被拖上岸,鉛塊撞擊船板,發出一聲沉悶的鈍響。
那一聲,像一記遲到的警鐘。
那一具屍體,回到陸地的那一刻,故事才真正開始。
(二)江湖處刑
停屍間的燈光一向不近人情。
上身赤裸的男屍被抬上不鏽鋼解剖台,水珠順著皮膚往下滴,匯成一條細小的水痕。
趙自成沒有急著動手,他習慣先「看」:
雙手反綁。
口鼻被封。
頸、腰、腕,各一條潛水鉛帶。
他伸手試了試重量:24公斤。
「不是為了沉。」 他對站在一旁的刑警說,「是為了讓他死得確定。」
他見過太多死亡。意外的、衝動的、失手的。但這種不一樣。
這是一次被反覆確認的死亡。
鉛塊的重量、膠帶的黏合方式、繩結的走向——說明執行者不急,卻也不猶豫。
沒有憤怒,沒有多餘動作。
「這不是私仇。」 趙自成對專案組說,「這是命令。」
他的報告沒有形容詞,卻讓整個會議室陷入短暫沉默。
因為「命令」這兩個字,意味著另一種「規模」。
男屍沒有溺水徵象,指甲縫裡殘留皮屑,說明死前有掙扎。
真正致命點,是膠帶封口造成的窒息。
趙自成在驗屍報告寫下關鍵結論:
死因:窒息。
死亡時間:七日以內。
性質:有預謀謀殺,屍體經處理後棄海。
這不是普通命案,而是江湖處刑。
香港警方反黑專家後來判斷:
「這是江湖極刑。」
棄屍海中,意味著斷後;鉛塊數量,是對內部的宣告!

《新明日報》1998年9月16日的報道,以「黑幫施家法」概括死者死因。(NewspaperSG截圖)
而趙自成第一次清楚地意識到,他的解剖報告,正在與一套古老的「秩序」發生對話。
法律講證據。
江湖講象徵。
而象徵,往往比子彈更有穿透力。
(三)假車禍 真綁架
時間被倒回三天前。
牛車水,新橋中心停車場。
一輛黑色保時捷緩緩駛入車位。
駕駛座上的男人剛熄火,後方突然傳來一聲不重不輕的碰撞聲。
他下車,見一輛本田雅閣,車燈碎裂。
但他沒有注意到,停車場角落,有人站了很久。
「動作快。」
第一下被擊中時,他沒來得及看清對方的臉。
發現被騙,是在車門被關上的瞬間。
不是劫財。
沒有談判。
他突然明白了——他們不是來警告他的。
接下來的過程,沒有目擊者。
只有血跡。
車內的血,噴濺在儀錶板與車門內側。
前來查案的鑑證人員判斷,第一擊發生在駕駛座附近,迅速狠准。
保時捷擋風玻璃上,貼滿射擊協會與高爾夫俱樂部通行證,車主非富即貴。

《聯合晚報》1995年4月12日報道,徐道仁生前是一名射擊愛好者,也喜歡出風頭。(NewspaperSG截圖)
車主確認:徐道仁,38歲,香港移民,新加坡永久居民。
趙自成在車內的血痕前,視察良久。
「他在這裡受過攻擊,但沒死。
真正的死亡現場是在別處。」
這句話,推翻了「搶劫失手」的初步推論。
不遠處,那輛報失的本田雅閣,車頭燈與訊號燈粉碎。
科學鑑證很快出來:兩車曾發生碰撞。
趙自成心中已有判斷——這是一次「精心製造的意外」。
警方推斷——兇手故意製造輕微車禍,引誘保時捷車主下車,再強行擄走。
車內血跡顯示,受害人很可能在車內遭襲擊。

當年警方閃電起回的一輛本田雅閣,相信是兇手用來撞死者的黑色保時捷後,趁機將他擄殺。(新明日報)
當死者的妻子確認身份後,趙自成只說了一句:
「這不是為了錢。」
他腦海中浮現的是這樣的畫面:受害者還沒來得及呼救,就已被壓制。
「這是一次專業的擄人行動。」
那一刻,案件正式從「偶發兇案」,升級為跨境、有組織的謀殺。
(四)私煙案證人
徐道仁的履歷,像一本被反覆改寫的帳本——
他原籍福建,來香港後,早年在船務公司打雜,後來涉足煙酒貿易,再後來,資金規模呈爆炸式增長。
短短數年,他從小文員變成億萬富豪,名車豪宅,出入上流社交圈。

據報道,徐道仁曾擁有一棟位於荷蘭路黃仲涵園、占地1260平方米的洋房。(NewspaperSG截圖)
他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不再安全」,是移民的第三年。
那天,他站在豪宅陽台上,看著濱海灣的燈光。
城市井然有序,連夜色都像被規划過。
他突然覺得,這裡與香港不同——這裡乾淨,循規蹈矩。
他不是不懂規矩的人。恰恰相反,他太懂了。
私煙這門生意,從來不是賣煙。
賣的是通道、默契與沉默。
他知道哪條船能靠岸,知道哪一批文件不會被抽檢,也知道哪些名字,不能寫在紙上。
錢,是獎勵。沉默,是條件。
而他的問題,在於他開始計算另一種帳目——
如果有一天,這些人倒下,誰會來替他埋單?
「錢來得太快了。」
趙自成聽刑警這麼說時,沒有接話。
真正讓專案組提高警戒的,是一份來自香港的密件——
徐道仁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宗香煙走私案的污點證人。
涉及金額多達85億港元。牽涉海關、煙草公司高層,以及兩大黑幫勢力。
他答應在1995年4月底,回港作證。
可是他卻在3月29日,被人沉屍獅城海底。

1998年9月16日的《聯合晚報》花了不少篇幅報道徐道仁遇害案。(NewspaperSG截圖)
(五)85億元香煙走私
歐洲出廠的香煙,經第三地轉運,偽裝成建材、食品或工業原料;
進入亞洲後,被重新分流;
最後,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消失。
帳目複雜到連集團內部都只知道「自己的那一段」。
85億港元,不是一次交易,而是多年累積的漏洞總和。
徐道仁是漏洞之一,也是補丁。
他不是老大,但他知道老大怕什麼。
香港廉政公署第一次接觸徐道仁時,他沒有立刻答應。
他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能保證什麼?」
廉署沒有回答。
那一刻,他明白了——這是一張不能撤回的單程票。
成為證人,不是選擇正義,而是選擇活命的另一種機率。
他開始減少露面,減少聯繫;但有些東西,刪不掉,也無法逃避。
集團內部,很快察覺了異常。
(六)沉默:危險信號
「他最近,不太對。」
說話的人,在澳門一間沒有窗的房間裡。
桌上是茶,不是酒。這是談正事的規矩。
「話多了?」
「不是。是話少了。」
沉默在這個圈子裡,是一種危險信號。
有人翻開帳本,有人點了一根煙。
「他要是亂來,我們會很麻煩。」
沒有人說個「殺」字 。
但所有人都知道,會議討論的不是要不要,而是什麼時候。
(七)「這一單,必須乾淨」
指令下達得很簡單。
地點:新加坡。
方式:不見血。
結果:不能留下問題。
「乾淨」的意思,不是沒有屍體,而是沒有回頭路。
五個人被選中。各司其職。
其中一個人,叫張偉明。
他接到電話時,只問了一句:
「什麼時候走?」
(八)鉛塊含義
法醫報告提交後,香港反黑專家飛抵獅城。
專家看了一眼鉛帶配置,點了點頭。
專家解碼:
「三條帶。四、五、六塊鉛。」
「這是在『說話』。這不是隨意的重量。」
「『五湖四海皆兄弟。』洪門三十六誓,第六誓——不得出賣兄弟。」
棄屍大海,死無葬身之地。
那不是為了隱藏屍體,而是為了示眾。
棄屍大海,是江湖極刑;鉛塊數量,則是警告:「你違背了誓言。」
那一刻,趙自成意識到:
「死亡,原來是做給活人看的。」
裝袋前,有人確認了他的呼吸。
「現在?」
「現在。」
鉛塊被一一綁好。不是隨手,而是按照規矩。
這是一次完成度極高的處決。
也是一條寫給所有人的信息——叛徒,終點在海里。
鉛塊落水時,沒有聲音。
(九)五人滅口組
監控影像、出入境記錄、酒店登記。
1995年3月,五名香港男子,同一時間段進入新加坡,行動軌跡高度重合。
徐道仁失蹤後第二天,五人全部離境。
五個人,分坐不同航班,行李不多,衣著普通。
他們知道,這類行動,真正危險不是執行之時,而是事後。
他們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
趙自成看了專案組呈現的資料,心裡很清楚——這不是臨時起意,而是一支早已編排好的「隊伍」。
他們知道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知道目標會在哪裡下車,也知道該把屍體送回哪裡。
「這種處理屍體的方式,需要分工,是演練過的。」
越洋追殺。
精密配合。
有人接應,有人踩線。
這也是一次標準的職業處決。
這類人,不會留下多餘破綻,但——屍體,留下了。
專案組收緊調查圈,拼湊那五天「滅口組」的行程。
後來,第一名殺手被捕,那個集團內部,開始切割。
沒有人替他辯護。也沒有人承認下令。
這是這套「系統」最殘酷、也最穩定的地方——
它從不為任何一個「零件」停下。
徐道仁屍體發現的四天後,廉署專員抵新,爆五殺手名單—
高佬明、肥啟、李耀明、鄭興以及鄭會耀。

1995年5月6日的《聯合晚報》將高佬明形容為「惡名昭彰、令人聞之喪膽的職業殺手」。(NewspaperSG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