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中學英文科主任涉與大馬男子共謀當阿窿跑腿,在欠債人住家掛豬肉和恐嚇字條,被控上庭。教育部指,案畢後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41歲的郭綺玲(譯音),她面對一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罪名,上周五被控上法庭。
控狀指她與一名40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海魯共謀,替大耳窿當跑腿騷擾他人,在11月19日將一個裝有豬肉的塑料袋和一張字條放在位於女皇鎮杜生路的組屋單位門外,該單位住戶是一名穆斯林。
字條內容寫道:「欠的必須還,在我來燒掉你的房子前給我打電話,這是你的最後警告。」
根據相關法令,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為,初犯者罪成可被判五年監禁,罰款5000元至5萬元,及最多6下鞭刑。
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案件展期至本周四(4日)再度過堂。
網絡資料顯示,被告是聖伯特理中學的英文與文學部主任,今年還曾獲得學校頒發創新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