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上訴庭昨日駁回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針對定罪和刑罰的上訴,維持國家法院原判,畢丹星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的罪名正式成立,每項罪名罰款7000元,共計1萬4000元。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此案源自廣受關注的「辣玉莎撒謊門」事件。2021年8月3日,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在國會聲稱,曾陪同一名性侵受害者到警局報案,並指受害者受到警方不當對待。然而,相關說法隨後被揭穿為不實陳述,辣玉莎也在同年11月1日承認撒謊。國會其後成立特權委員會展開調查,事件逐步牽連至工人黨高層。
49歲的畢丹星被指在調查期間向特權委員會提供不實證詞,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
他面對2項控狀,其中第一項指他於2021年12月10日接受委員會盤問時,謊稱曾於同年8月8日的一場黨內會議上,要求辣玉莎「在某個時候 」到國會澄清謊言。

畢丹星上訴失敗,雖然失望但尊重上訴庭判決。
第二項控狀則指他於2021年12月10日及15日供證時,再度提供不實信息,稱自己曾在10月3日提醒辣玉莎,若國會翌日提起相關事件,她必須承認並澄清謊言。
案件在國家法院經過13天審訊後,法官陳樂熊今年2月17日裁定畢丹星兩項控狀罪成,判處每項7000元的法定最高罰款。
畢丹星其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試圖推翻罪成與刑罰,但最終遭到駁回,隨著上訴失敗,原有裁決維持不變,案件宣告一段落。
失望但尊重法院裁決
畢丹星在上訴失敗後表示失望,但強調尊重法院裁決。
畢丹星也是新加坡國會反對黨領袖。
他到上訴庭不足10分鐘,庭審便結束,事後在高庭外向媒體發言,承認在處理辣玉莎在國會發表不實陳述一事上「反應太慢」。
「我確實花了太長時間,才去回應她在國會的謊言,對此我承擔責任。」
上訴庭法官莊泓翔駁回他針對定罪和刑罰的上訴,維持原判,畢丹星因此需繳付2項控罪共1萬4000元罰款。
畢丹星稱,接下來將繼續與工人黨團隊一起,為新加坡人發聲與服務。
他感謝公眾在案件期間給予關懷及支持,而這些支持提醒他「絕不能辜負大家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