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鄭明國為女網友洗錢,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周。(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為女網友接收40萬8141元贓款,當中有32萬3141元被轉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即使擔心自己是在「洗錢」,仍在戶口被限制後繼續幫女方。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鄭明國(48歲)面對3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周。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月通過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叫「利茲」的女子。
「利茲」稱自己是一個岸外鑽油台的化學工程師,需要被告幫忙,用銀行戶頭接收供應商的匯款。
被告同意幫忙,於是從去年2月開始,利用名下兩個銀行戶頭接收款項。
去年3月,被告眼見接收款項的數額越來越大,擔心自己可能在幫助「利茲」洗錢。
不過,被告無視眼前的疑點,繼續為「利茲」提供幫助,去年4月3日開了一個新的戶頭,讓「利茲」安排將款項匯進戶頭裡。
被告將收到的款項換成加密貨幣,匯到女方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
去年4月17日,被告向「利茲」表明,擔心銀行問起資金的來歷和去向。
他隔天還告訴「利茲」,說名下的兩個銀行戶頭被懷疑進行犯罪活動,已遭銀行限制。
被告也轉發一則有關錢騾的新聞給「利茲」。
根據控狀,被告去年2月1日至5月5日間,一共接收了40萬8141元款項。(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