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鄰里糾紛當事人先接受強制調解 可免糾紛升級

政府組屋。(圖:TODAY)

受訪律師:有兩成鄰里糾紛當事人不願調解 若強制 可避免糾紛升級
受訪律師指出,規定涉及鄰里糾紛的當事人,在還沒入稟鄰里糾紛仲裁庭前先接受強制調解,否則將受懲罰,將有效避免鄰居糾紛進一步惡化。
也是無償法律援助服務大使的本地知名律師蕭錦耀受訪時表示,在他處理過的鄰里糾紛個案中,有兩成是其中一方不肯出面調解的。
「在資源、時間等能節約的情況底下,他們多數是願意接受我們的建議進行調解的,更多的是對方不願意出來,對方不願意出來可能有幾種原因,第一他們就是不理會,完全不要跟你和解,我就是認為你是錯的。另外一種情況是可能他們也不想麻煩。」
蕭律師指出,目前如果其中一方不肯接受調解,另一方可通過民事途徑,以侵權等理由進行訴訟。但是一旦強制雙方得進行調解,情況就不同了。
「只要對方一旦出現,就有辦法把這個利害關係講清楚,再你不解決的話,那我們把這個事情送上鄰里仲裁庭的話,就可以下達相關的指令,例如禁止他在家裡抽菸等等,如果他違背這個庭令的話,這就等於藐視法庭,這變成一個刑事罪,是可以坐牢的。」
他指出,強制涉及鄰里糾紛的居民調解將能夠避免糾紛升級。
「律政部推出這個框架,就是要把這個要解決的問題拉到前線去,就在前線,還沒醞釀成更多鄰居越來越已經關係惡化的情況下,就把問題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