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東強面對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被罰款1萬3800新元。(海峽時報圖)
(新加坡訊)2名新捷運前高級工程師涉嫌稱手頭緊向承包商借錢,或以幫忙取得新捷運項目為由索賄,結果三家公司老闆因答應行賄而觸法,11月29日個別被罰上萬元(新幣,下同)。
面對6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Clear Cut Engineering老闆博明財(59歲)認罪後,被罰款1萬5800元;LTK Engineering Services老闆林東強(58歲)和VT Global Marine Engineering女董事王海茹(51歲)各面對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兩人認罪後分別被罰1萬3800元和1萬4200元。

博明財面對6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被罰款1萬5800新元。(海峽時報圖)
涉嫌受賄的兩名前高級工程師是陳訓義(46歲)和劉潤輝(60歲)。前者於2001年至2011年在新捷運擔任技術人員,過後在2018年回到新捷運擔任高級工程師;後者同樣在2001年加入新捷運,並在2016年至2017年間擢升為高級工程師。
根據案情,博明財的公司主要提供製造和維修機械零件等服務,他與劉潤輝曾是前同事關係。後者加入新捷運後,兩人也經常往來。
博明財在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間分3次一共借了2050元給聲稱有財務困難的劉潤輝,後者在這期間也至少28次幫忙博明財取得新捷運的項目。
另外,博明財和林東強在2019年在生意上進行合作,平分盈利。由於博明財也認識當時在新捷運工作的陳訓義,因此當他得知對方因經濟拮据求助於他後,便與林東強進行討論。
林東強過後同意讓博明財在2020年至2021年間把7600元交給陳訓義,後者也在這期間幫兩人至少60次取得新捷運項目。

王海茹面對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被罰款1萬4200新元。(海峽時報圖)
至於王海茹,她因曾供應電子零件給新捷運而結識陳訓義,後者在2019年底稱手頭緊,要求抽成5%盈利,作為幫忙取得新捷運項目的報酬。王海茹稱為了不得罪陳訓義,前後給了對方逾1萬4000元。
庭上沒揭露案件如何被揭發,陳訓義和劉潤輝的案件將另外審理。
新捷運客戶體驗與企業聯絡副總裁(特級)陳貴珍早前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涉案的2名高級工程師已不再受僱於新捷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