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人被判入獄吊銷駕照的寶馬司機提出上訴 刑期被加長

高庭。(圖:CNA)
因打人而被判入獄和吊銷駕照的寶馬司機針對判刑提出上訴,結果被高庭加長刑期。
46歲的被告Haleem Bathusa Abdul Rahim原本被判處坐牢5個星期,和吊銷駕照9個月,高庭認為,地方法官下判時沒有將被告打人後逃之夭夭的行為考慮在內,而且被告之前也曾酒駕、多次超速,還不認錯,因此將刑期延長到7個星期。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2月1日清晨,在武吉知馬快速公路駕駛寶馬回家。他在開出快速公路時,切入另一輛汽車的車道。對方鳴笛,兩人下車後,被告對受害者拳打腳踢。
被告早前因蓄意傷人罪成,被地方法官判處坐牢5個星期,但他認為控方沒有證明他傷害了受害者,因此提出上訴,要求高庭減刑為罰款或三個星期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