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來新讀書,卻代不法之徒租下住宅單位後,改成淫窟,「賺」了1000元跑腿費,卻換來2萬1000元的罰款,得不償失。
21歲的黃明哲(譯音)來自中國,2018年7月因為打算來新加坡讀書,因此上網找房子租,搜尋期間聯繫上一位自稱「AK47」的人,兩人通過微信聯絡,對方給他發了幾段視頻,介紹幾個可租的單位。
被告最後沒有通過「AK47」租到房子,之後也沒有聯絡。
他2018年8月來新後,「AK47」在2020年9月突然發微信,稱有朋友要來新,需要被告的幫忙,即借用他的個人資料先租下單位,之後再轉租給朋友。
被告答應,並在同年9月11日,與有意出租房子的屋主會面簽約,當時屋主告知不能轉租,被告應允後,雙方便簽下長達一年的租約,租下直落古樓的私宅單位。
2020年9月至10月之間,被告共騙了五名屋主,均是稱會租下他們的房子,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同年11月26日,警方展開掃蕩行動,突擊一間位於高文的住宅單位,發現裡面的外籍女郎在單位內賣淫。調查揭露,被告是該單位的登記租客,因為幫「AK47」到處租房,得到1000元的「跑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