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窮籍」是對付「老賴兒」一種有效的管理方式。
經濟發達、國富民豐的新加坡,看起來跟「窮」字扯不絲毫關係,
然鵝,新加坡卻有個群體——「窮籍」
「窮籍」,字面意思很明顯,就是窮。
確實,被判「窮籍」的人出行不能坐出租,吃飯不能進飯店,旅遊不能出境,購物不能買奢侈品……
所謂的「窮籍」者,並不是單單指低收入者,
而是那些因為各種原因,欠了錢還不起的破產者,
是新加坡法庭對「老賴兒」的一種法律制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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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是,「窮籍」不是收監,只是一種標籤。
貼上這個標籤,並不會限制人身自由,依然可以「半正常」的工作生活。
「窮籍」者可以正常的工作賺錢,但是TA薪水的一半會被政府強行徵收,用來還債,直到還清所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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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籍」者可以吃飯、睡覺、玩耍,但是不能有過高的消費。
不能出入高檔酒店、不能買奢侈品、不能坐飛機、
不能坐豪華小轎車、甚至連出租都不可以坐,即使是朋友的車也不可以!
如果「窮籍」者有這些行為,一旦被舉報,會加重判決,延長「窮」期……
還有,「窮籍」者被宣告破產時資產就會被沒收,銀行帳戶會被凍結,交由相關的法定管理人處置。
此外,「窮籍」者不能擔任公司董事、公職、律師、醫生等職務。
但是,「窮籍」者可以擁有自己的組屋。
新加坡政府是不會讓「窮人」無家可歸、流落街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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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窮籍」有兩種情況:強制破產和自願破產。
強制破產,當一個人的欠債超過1萬5千新幣以上,無法償還時,債主就可以向法院申請TA破產。
自願破產,當一個人的欠債超過1萬5千新幣以上,經濟困難無法償還時,也可以自願向法庭提交破產申請,加入「窮籍」。
所以還是踏踏實實掙錢生活,一旦被打入窮籍,感覺生活像是再也見不到陽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