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蘇寶林
(新加坡訊)涉30億新元洗錢案被告蘇寶林再被加控三項罪名,包括涉嫌持有非法線上賭博的贓物、利用贓物購車,以及提交虛假聲明,所面對的控狀增至13項,他在審前會議上表態願意認罪,案件展期到本月29日讓他認罪。
柬埔寨籍被告蘇寶林(42歲)原本面對10項包括偽造文件、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等控狀,昨日下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加控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一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所面對的控狀增至13項 。
隨著蘇寶林被加控三項新罪狀,案件緊接著直接進行審前會議,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更新資料顯示,蘇寶林將在本月29日認罪。
控狀顯示,2023年1月左右,蘇寶林涉嫌使用33萬2281新元購買豐田埃爾法混合動力汽車;2023年8月前後,他也被指在那森路的住宅單位存放約77萬7220新元現金。這兩筆款項相信來自非法線上賭博的贓物,蘇寶林也無法合理解釋資金來源。
另外,2022年10月,身為SG-Gre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蘇寶林,涉嫌提交虛假聲明,指公司將聘請妻子馬寧為銷售及行銷總監,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
隨著蘇寶林也願意認罪,他將成為第五個願意認罪的被告。
涉洗錢案的其中3名被告蘇文強(32歲)、蘇海金(41歲)和王寶森(32歲)已各別在今年4月認罪。首名認罪的被告蘇文強被判坐牢13個月,蘇海金和王寶森則分別被判坐牢14個月和13個月。
另一個涉案的被告張瑞金也已表明願意認罪,他將在本月30日認罪。
其他涉案的林寶英、王德海、蘇劍鋒、王水明和陳清遠的案件,目前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