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5歲大馬女子在面子書認識一名網友後「墜入愛河」,把銀行戶頭交給對方使用,結果被用來接收近4萬新元詐騙贓物,女子被判坐牢6周。
馬來西亞籍被告李玉芬(45歲,翻譯)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周四(9月1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1月透過面子書認識名為「洪海倫」(Helen Ang)的網友,對方自稱是在德國生活的新加坡人。被告稱,她與對方在1月29日開始網路交友。
同年2月,海倫向被告借用新加坡銀行戶頭用來收款和匯款,聲稱這些款項來自投資生意。被告相信海倫之後會回來新加坡,便答應對方的要求,借出3個銀行戶頭
022年3月18日至5月2日期間,被告的銀行戶頭11次被用來接收共3萬9400新元款項。被告收到款項後會在不同平台購買比特幣,再轉給海倫。
調查揭露,這些錢來自4名墜入投資或愛情騙局的受害者。
2022年3月30日,一名陷入愛情騙局的65歲男子向警方報案。男子稱在網路上認識名為「溫海倫」(Helen Hoon)的女子,聲稱有經濟困難要求他轉帳8000新元。由於對方指定的銀行戶頭已被封鎖,才沒有轉帳成功。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承認,她曾懷疑那些錢是贓物款,但她並沒有進一步查證。當被告的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被警方凍結時,她也通知海倫,並繼續用其他銀行戶頭替海倫收款。
控方指出,被告曾懷疑款項是非法的,卻仍在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被凍結後協助對方洗錢,因此建議法官判她坐牢6周至8周。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說,被告是愛情詐欺受害者,對方也透過修圖合成兩人的照片,營造戀愛假象。被告被愛情蒙蔽雙眼,並非為利益犯案,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