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六旬宗教團體理事非禮和性侵在其住家過夜的男童,被判入獄13年又3個月。(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以方便帶12歲男童外出活動為由,一名六旬宗教團體理事要求男童父親讓兒子在他的家過夜,卻趁男童深夜熟睡時,伸手非禮並且性侵對方。
男童察覺後,等到侵害者走出房,拿出手機向父親求助。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66歲的被告事後被捕,查案人員在他的手機,發現多段這名男童遭性剝削視頻,也揭發他早在1年前就對男童下手。
被告因犯下的種種罪行,被判入獄13年又3個月。
被告面對非禮、性侵和製作兒童性剝削內容共8項罪名,他前日在庭上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了保護受害男童,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64歲至65歲,是新加坡一個宗教團體的理事與委員會成員;現年14歲的受害人事發時11歲至12歲。
被告在2021年認識了受害人的父親,並在2022年得知受害人喜歡戶外與體育活動。被告隨後便主動帶受害人外出活動,也會與對方的家人聚會或吃飯。
2022年3月,被告又主動教受害人拳擊和踢足球,並帶他外出活動。由於被告表明得要幾天來完成這些活動,便向受害人的父親提議,出於便利讓兒子在他家過夜。
受害人的父親同意,也提議讓對活動感興趣的女兒加入,而且女兒也能照顧受害人。豈料,被告卻以他是虔誠信徒為由,不能讓女子留宿自家,拒絕提議。
從2022年3月6日至12日,受害人與被告外出活動時,多數日子就會在被告的家中過夜。
根據控狀,被告在這期間趁受害人睡覺時,非禮受害人的下體,還拍下他的下體照。
自稱虔誠信徒 騙取父子信任
庭上透露,被告2023年要求帶受害人到馬來西亞劃皮划艇和騎水上摩托,由於被告自稱是虔誠的信徒,兩父子也信任被告,受害人的父親於是同意要求。
同年6月17日,受害人到被告的家過夜,以便隔天早上兩人同往馬來西亞。受害人當時在客房睡覺。
6月18日凌晨2時許,受害人被人從後方抱住而驚醒,由於家中沒有其他人,受害人因此確認是被告所為。被告也非禮了受害人,並且親吻和性侵他。
受害人當下愣住便假裝睡著,後來趁被告離開房後,拿起手機到廁所向父親求助,稱被告「強姦」自己。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6月18日被捕,他接受調查時稱非禮受害人時,自己是在「效仿」色情片中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