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施財發。(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三兄弟以「金字塔」結構幕後操控組織,在新加坡設立非法投注網站收注,當中一個網站短短6個月撈入2664萬元,身為連襟的跑腿每月領薪水還拿花紅,近6年間賺近29萬元,被判坐牢36個月罰款5萬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施財發(57歲,譯音)承認牴觸組織罪案法令、公共賭館法令和遠程賭博法令等4項罪名。
該報早前報道,三兄弟薛紹文、薛紹發和薛紹添在2011年至2016年之間,通過非法萬字票網站,經營非法萬字票收注活動。
該非法集團雇有上百人,新加坡警方2016年11月成功搗毀這個集團,當時有49人落網。
三兄弟與多個同夥經營至少兩個下注網站,組織人物猶如「金字塔」的多層結構,共有四大階層及3個支部。各支部都有一個領隊、一個跑腿和多個代理。
被告施財發是其中一名跑腿,且與薛紹發是連襟關係。
被告作為組織跑腿,職責是向各代理分發獎金、收取賭客的賭注,以及各代理結清賭博帳戶所支付的支票,再將個別支票交給三兄弟。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1年被薛紹發招攬做跑腿,負責把收回來的錢存入薛紹發掌控的銀行帳戶,或面對面把錢交給對方。作為交換,被告每個月獲取2500元薪水。
被告還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別開始幫薛紹添和薛紹文做跑腿。薛紹添會在每年農曆新年給被告3000元的紅包作為酬勞。
薛紹文則每個月給被告2000元薪水,並於2014年至2016年,每年農曆新年給被告額外3000元的紅包花紅。
根據調查,被告與三兄弟之間的交易持續至2016年11月27日,即他被警方逮捕為止。期間,被告一共賺取了28萬8000元。
經手款項逾千萬新元
被告經手的不法款項超過1000萬元。
調查也揭露,被告從2013年1月3日至2015年1月26日,一共將1123張支票存入薛紹文的銀行帳戶,期間總交易金額達814萬2729元7角9分。
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11月24日期間,被告將526張總值315萬673元1角9分的支票存入薛紹文的銀行帳戶。
2016年11月27日,被告因涉嫌觸犯遠程賭博法令,於住家單位被逮捕。
當地警方在單位起獲一個裝有5萬7418元的黃色袋子、一個裝有2萬元的白色信封、一個裝有2萬7077元的白色袋子和3台手機等物品。
被告向警方承認,這些現金是組織通過當地遠程賭博服務獲得的非法收入。
法官:雖非頭目但肩負重任
法官指出,儘管被告不是頭目,但也不僅是行政人員。
他指被告是受三兄弟信任的家庭成員,肩負重大責任,被告的角色使組織順利且長期運作,他也從中獲利。
據早前報道,薛紹文在2022年認罪後,被判坐牢9年8個月又兩周,罰款62萬元。薛顯添同樣在2022年認罪後,被判坐牢4年半和罰款14萬1000元。
薛顯添的妻子王彩珊也涉案,每周兩次開車送其中一名跑腿進馬來西亞收注,以此「賺取」更多家用。她的案件展期過堂。
薛紹發的案件仍待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