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16歲的少年,涉嫌參與一起摩托車盜竊案。
2026年5月10日下午2點10分左右,警方接到舉報,稱一輛停在淡濱尼(Tampines)第45街附近的摩托車被盜。
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頭的影像資料,勿洛(Bedok)警署的警員成功確認了該少年的身份,並於2026年5月11日將其逮捕。被盜摩托車現已追回。
該少年將於2026年5月13日在法庭被起訴,觸犯《1871年刑法》第379A條關於盜竊機動車輛的罪行。該罪行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提醒所有車主採取以下防盜措施:
將摩托車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區域;
為摩托車安裝防盜報警器;
使用摩托車車罩覆蓋車輛,並固定兩端;
使用額外的鎖定裝置,如碟剎鎖或安裝懸掛保護裝置;
無論何時離開車輛,請務必拔掉點火鑰匙並鎖車;
不要將備用鑰匙或發射器留在摩托車的任何儲物格內。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12日 @ 下午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