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加坡一位名叫沈靚秀(29歲)的母親,把自己的2個月大的女兒虐待致死。令人奇怪的是,該女子的丈夫(白偉健,31歲)被指控,罪名則是「見死不救」罪。

(示意圖,圖源網絡)
據悉,兩名被告在2018年註冊成為夫妻,育有一子(16個月大)一女(2個月大,白雨萱),2023年1月8日晚上9時至10時之間,沈靚秀在三巴旺一個組屋單位內對女兒動粗,她用力將女嬰丟向嬰兒床,導致女嬰頭骨骨折,之後傷重過世。
而整個施暴過程中,白偉健對於妻子虐待女兒的情況未進行制止,同時在發現女兒受傷害後,未進行及時救治。

(示意圖,圖源網絡)
隨後,沈靚秀在1月14日被控蓄意重傷他人,但由於女兒在案發後不治身亡,沈靚秀隨即被改控謀殺,其媒體限制令也在改控當天取消,也就是說,被告和女嬰的名字可以被公開。
若罪名成立,被告沈靚秀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外加鞭刑,不過按照新加坡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
而白偉健或將因為「見死不救」將面臨最長2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
小科普:什麼是見死不救罪?
新加坡法律規定:造成或允許14歲以下兒童、家庭傭工或同一家庭中的弱勢人士死亡。根據條款解釋,一個人應被視為某一家庭的「成員」,即使該人不住在該家庭中,如果該人經常訪問該家庭,而且訪問時間如此之長,以至於有理由將其視為該特定家庭的成員。
目前,白偉健在2月13日以10萬元獲得保釋,在此期間必須提交護照和佩戴電子追蹤器,也不得聯繫或接觸16個月大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