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不滿兒子擅自拆他的信件,父親一氣之下竟砍兒子六刀,其中一刀深至見骨,導致兒子必須三次動刀,拿了119天的住院病假。父親前日認罪,監14個月又1周。
這起家庭衝突發生在去年1月8日下午1時35分左右,地點是實龍崗北3道第546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現年64歲的被告楊志馳(音譯)前日承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所面對的另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受害者是被告26歲的兒子。

被告楊志馳拿刀砍傷兒子,昨日被判坐牢14個月又1周。(海峽時報)
調查揭露,案發當天下午1時許,被告剛睡醒,告訴妻子說兒子早上擅自拆了他的信件,但卻讓妻子不要跟兒子提拆信件的事。
豈料,兒子發現被告為拆信件的事罵了他的母親,因此就去質問被告,父子倆因此吵了起來。兩人越吵越凶,過程中兒子推了被告,從被告身後抓著他,限制他的行動。
被告掙脫後,跑進廚房拿了一把刀刃19公分的菜刀,朝兒子身上多處砍下去,導致兒子的左手臂、左手腕、胸口、兩個大腿和右肩都被砍傷。
根據醫藥報告,傷者左手臂9公分的刀傷深至見骨。另外五個刀傷都長約4公分到6公分左右。
院方同天為傷者手臂動手術,修復割傷的肌肉以及神經線。

案發後鄰居報警,警察趕到現場。(檔案照)
3次動刀 住院病假119天
被告的兒子住院兩天後(1月10日)出院,後來卻因為左手尾指沒能正常伸展而第二次動手術,修復期為3到6個月。
但手術一個月後,因情況不見好轉,他第三次動手術,所幸之後情況就逐漸改善,今年1月複診時已經幾乎能恢復正常伸展。
他前後拿了119天的住院病假。
兒左手一年 無法正常活動
被告在庭上透露,兒子已經搬出去住,如今不清楚他住哪裡。
主控官指,雖然受害者並沒有因此事件留下永久性的缺陷,但卻是因手術矯正回來的。
他也強調,受害者的左手約一年的時間都無法正常使用。
主控官也指被告拿刀傷人的行為過激,建議法官判他坐牢16到18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說被告已知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母疑勸架也受傷
據《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事發時被告的妻子高聲呼救,後來是鄰居試圖勸架並報警。
一名鄰居當時表示,看到被告妻子的手臂也被包紮,相信是在勸架過程中受傷。據報道,母子事發後雙雙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