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傭和僱主之間的故事,一直都斷斷續續、跌宕起伏…
近日,一起女傭偷盜僱主財物的案件引起關注,印度尼西亞籍女傭Aryani在四個多月內偷竊1萬1800多元。10月5日她承認監守自盜罪,另一項轉移贓款出境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法官判監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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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和丈夫是新加坡本地永久居民,兩夫妻自2017年起在實龍崗經營飲食攤。他們把攤位每個星期收入放在塑料袋內,然後把塑料袋帶回家。
每個塑料袋放了一份銷售報告,列出現金數額和銷售期。塑料袋會放在屋內梯級附近,或在樓上辦公室的保險箱外面,女傭Aryani可自由進出辦公室。
受害者不時將現金存入銀行,但在疫情期間,受害者於去年4月停止這樣做。今年7月29日下午,受害者計算現金收入,發現四個袋子不見了。
受害者告訴丈夫這件事。她以為自己放錯地方,沒質問女傭Aryani。隔天,受害者在家裡和汽車內進行另一次搜查,但仍然無法找到。受害者和丈夫隨後質問女傭Aryani,她一再否認拿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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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夫妻兩決定報警調查。女傭Aryani獲知受害者報警,擔心被發現,就把偷來的錢從公寓住家扔出窗外。
一名居民在游泳池地板發現一個包裹,檢查後發現是一捆50元鈔票,數額共2650元,上面綁著匯款公司的單據。該名居民把錢交給公寓管委會辦公室處理,該筆現金過後移交給警方。
根據調查顯示,女傭Aryani在今年4月至7月29日,四次偷走四個裝有現金共1萬1600多元的袋子。在一個月前,即3月間,女傭Aryani從受害者放在手袋裡的錢包偷走200元。幾個月里,女傭Aryani總計偷走了1萬1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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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Aryani把偷來的錢用來購買奢侈品,如衣服,包包,鞋子和蘋果手機。警方案發後起回目前價值1290元的手機。
控方促判監10個月到12個月,控方說,女傭Aryani嚴重違背僱主對她的信任,她把偷來的錢用來買自己要的物品,她甚至為了掩蓋罪行,把錢扔出窗外。
而女傭Aryani求情說,她需要養家和承擔母親的醫藥費,因此希望法官輕判。真的是人心難防,僱主們一定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