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會比義工、公益甚至捐血活動列入申請PR時的「隱藏條件」。
但真的有用嗎?如果你遇到一個審核官是不在乎這些的呢? (題外話 🤣)。
人們申請🇸🇬PR時常常會提到參加義工活動或公益活動。
這些內容真的有用嗎?
事實上,參加義工活動或公益活動只是申請PR的附加因素,並不能決定申請是否成功。
真正決定申請成功的還是個人條件,如果喜歡參加義工活動或公益活動,當然可以去做,但在申請PR的時候其實不必刻意提及。
所以,不要把參加義工活動或公益活動作為申請PR的必要條件,否則會顯得太過功利,反而影響申請的成功率。
給大家一個範例:
申請者 A:在新加坡已經生活了兩年,一直以來積極參加公益活動。
申請者 B:在新加坡已經生活了十年,同時有本地教育背景,剛剛開始工作時或空閒時會經常參加教會的小型義工活動。
通常來說,ICA更看重本地的教育背景,建議申請者可以加強這些內容。
對於很多申請成功的人來說,其實很多人都沒有填寫這項資料,並會更著重在於本地教育,例如:報名一個part-time的課程增強自己的競爭力。
更別說現在新加坡「非常」重視「人才」,使盡全力的要把短缺人才招到新加坡。
報名這些「短缺人才」課程 比做什麼義工、捐血都來的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