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土面積狹小,生態環境脆弱,亟須保護物種的多樣性。新加坡執法部門專業性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社會公益組織積極協助國民樹立野生動物保護意識,立法部門以嚴苛權威的法律法規維護其整體戰略,三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建構起新加坡保護野生動物的整體戰略,並發揮出積極作用。
強化專業監管力量,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新加坡作為一個小國,資源貧乏,大部分食物原材料都依賴於進口,來源於近180多個國家,為了實現對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監管,新加坡曾設立農糧獸醫局、國家環境局和衛生科學局,從國家宏觀食品安全戰略和微觀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監管,以及從各機構職能出發,對進口食物從進口申報到最後進入廚房,實現全流程監管。監管的專業化與細緻化,實現了將野生動物交易杜絕於國門之外。但隨著網絡的普及與交通通信手段技術的提升,野生動物交易逐漸呈現網絡化和隱蔽化。在非洲和東南亞等國,由於法制和監管漏洞,一些珍稀野生動物被非法分子通過網絡平台交易販售,導致國際網絡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居高不下。網絡交易信息顯示,從泰國起運一隻野生動物到新加坡只要8小時,足可見便捷的交通運輸和網絡化對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形成巨大障礙。
甄別野生動物的種類與保護等級,是實現有效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的第一道關口,需要專業性的知識儲備人才。為了更好地應對野生動物交易的隱蔽性,2019年進行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時,新加坡將原農糧局負責的非食用植物和動物的相關監管工作剝離出來,移交給國家公園局統一負責。國家公園局不僅負責全國公園綠地的規劃、建設、管理,更擔負起4個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的保護與管理,在培育和保護野生動植物方面成為該國最高權威機構。2019年4月,該機構聯合海關一起破獲全球史上最大穿山甲鱗甲走私案,起獲近12.9噸穿山甲鱗片,從而打擊了不法分子利用新加坡作為中轉地走私野生動植物的犯罪企圖。國家公園局也積極與東南亞其他國家海關緝私部門加強跨境執法合作,實現對走私野生動物交易貨源地、中轉地、交易地的全鏈條的專業精準打擊。
社會公益組織協助國民樹立野生動物保護意識。新加坡各種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不僅在政府執法部門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中發揮了智囊作用,更為幫助對國民普及保護野生動物知識起到了橋樑與紐帶作用。
城市型國家新加坡,國土面積狹小,為了解決國民居住問題,新加坡政府在全國興建組屋社區,無疑會壓縮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產生人與野生動物爭領地的矛盾。為了讓國民更好地了解與野生動物和諧生存之道,了解即將面臨的居住環境。新加坡關愛動物研究協會發揮專業優勢,從點滴的生活常識出發解釋與野生動物和諧相處之道,尤其是在與野生動物遭遇後如何妥善尋求自保,而又不會傷及野生動物。所以在2019年曾發生多起組屋社區居民與野豬「偶遇」,但並沒有出現兩敗俱傷的悲劇,只是擦肩而過的驚悚劇而已。同樣作為野生動物保護的專業性公益組織,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不僅致力於周邊國家野生動物的培育與種群延續,成功實現15個瀕危野生物種在新加坡的繁育。更積極走出新加坡本土,探索保護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和家園。正是在新加坡政府部門和專業性公益組織的共同努力下,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就被認為已經在新加坡消失的水獺,在九十年代又重新出現在新加坡的自然公園,此後共計發現有近60多隻野生水獺選擇「定居」在新加坡。
在新加坡還有眾多的野生動物保護公益組織,雖然它們並非是專業性權威公益組織,卻在喚醒民眾野生動物保護意識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護組織積極嘗試,將國家公園改造成不同主題的野生動物保護課堂,參觀者通過參觀可以了解「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就隱藏在我們身邊」「我們的慾望讓野生動物迎來滅頂之災」等主題教育,在潛移默化中樹立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更有公益組織為了能讓未來的新加坡公民樹立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定期在不同的公園開展家庭日,讓家長和小朋友一起在大自然中了解野生動物對於維護新加坡脆弱的生態系統的重要價值。例如在讓小朋友痴迷的「保護野生動物遊騎兵」等角色遊戲,獲勝的小朋友不僅能夠獲得炫酷的「遊騎兵裝備」,更在寓教於樂中掌握許多野生動物知識。
嚴刑峻法支撐保護野生動物國家整體戰略。新加坡無疑是全球法律最為嚴苛的國家之一。在新加坡,幾乎事無巨細都有法律法規可參照執行。嚴刑峻法之下,不僅可以通過樹立法律權威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氣焰,更為保護野生動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支持。
一方面,新加坡積極參與國際保護野生動物的相關條約,並將條約中的內容直接適用國內司法裁判中。新加坡作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締約國,對瀕危野生動物走私保持零容忍,違法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臨50萬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250萬元)或兩年監禁的嚴厲處罰。參與國際公約,為新加坡打擊全球性的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提供了國際合作與情報交流機制。在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下,新加坡海關接連破獲多起大型跨國非法野生動物走私案件,既為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護事業贏得了國際聲譽,也切斷了國際犯罪集團走私野生動物的交易鏈。
另一方面,新加坡業已形成保護野生動物的多元化國內法律體系,以《野生動物及鳥類法令》為主導,以及散見於其他法律法規中的保護野生動物條文,從而對國民建構起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紅線」。譬如新加坡《野生動物及鳥類法令》就有一條「霸王條款」規定,「任何人都不得捕捉本地野生動物當做寵物進行飼養」,這一條就曾讓許多喜好飼養寵物的新國民被處罰,而正是如此才更好地讓新國民融入到新加坡的國家認同中,從而更自覺地樹立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新加坡的法律更是以「細緻入微」著稱,簡言之就是儘量減少兜底概括性的法律條款,而是細緻地羅列,讓國民不要想當然地以為自己沒有觸犯法律。在保護野生動物上,新加坡法律更詳細地規定,「從國外輸入到國內的蛇、蜥蜴、刺蝟、猴子也不能當做寵物飼養」,有效避免了國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