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約7萬3000元電子菸和配件進入我國 馬國男子被判入獄40天

羅厘內750個電子菸和3000多個電子菸配件。(圖:移民與關卡局、衛生科學局)
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因為走私總值大約7萬3000元的電子菸和配件進入我國,被判入獄40天。
移民與關卡局和衛生科學局發表聯合文告說,執法人員10月20日在大士關卡發現31歲嫌犯駕駛的馬國註冊羅厘有異樣,並在進行進一步檢查後,發現藏在羅厘內750個電子菸和3000多個電子菸配件。
衛生科學局的調查發現,被告從今年8月開始,每個星期兩次負責運送化妝品和洗髮水等產品進入我國。
根據我國法令,進口、分銷、銷售菸草產品,包括:電子菸和配件、水煙、無煙菸草、嚼煙都屬於違法行為。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將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面對的刑罰則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