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沙爾文星期三(2月4日)在高庭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2月26日下判。 (早報網檔案照片)
(新加坡訊)原本辯稱與女傭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曾在新加坡地鐵站任職的馬來西亞男子在首天審訊後改變主意,承認在草叢強姦女傭,案件展至2月26日下判。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沙爾文面對兩項強姦和一項假冒新加坡警員的控狀,原本不認罪的他本月3日開始在當地高庭受審,但在第一天審訊結束後放棄抗辯,決定認罪。
高庭法官星期三接受沙爾文(48歲)的認罪後,將案件展期至2月26日下判。強姦罪名成立的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並可被判鞭刑或罰款。
沙爾文原本的立場是,女傭案發時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
其代表律師拜羅斯說,基於律師與客戶的保密特權,他無法透露沙爾文改變立場的原因。
這起案件發生於2022年7月11日,沙爾文案發時是新加坡新捷運雇員,在當地小印度地鐵站值勤,他至今已離職逾3年。
報案的女傭來自印尼,案發前從未見過被告。
審訊揭露,女傭與男友,以及另外兩名客工於案發晚上,坐在小印度地鐵站附近的草地上聚會。
被告當時負責在地鐵站外巡邏,並注意到女傭等人,他看見女傭後馬上被她吸引。
心生歹念的被告回到地鐵站的客服中心,把制服換成便服,再穿上黑色外套和戴上帽子,手上拿著一個手電筒;他這麼做是不想被女傭等人認出他是地鐵站職員。
接著,被告故意隔開女傭與她的朋友。
他先上前自稱是警員,要求女傭等人出示證件,並使用他當時為工作需求佩戴的隨身錄像機,假裝掃描女傭朋友的工作準證。
女傭未對被告身份起疑,並按照後者指示,交出她的證件與手機,並跟隨被告走到附近草叢。
被告確保周圍沒有其他人後,開始在草叢性侵女傭,並還恐嚇女傭,說她若不就範,就會給女傭和她的朋友製造麻煩,使他們無法繼續留在新加坡。
被告得逞後逃離現場,然後離開新加坡。
女傭則回到原本的聚會地點,向朋友道出自己被假冒警員的被告強姦。剛好有兩名巡邏女警經過,女傭於是向警員報案。
案發3天後,被告通過新加坡大士關卡入境時被捕。
審訊第一天,控方傳召為女傭做身體檢查的醫生,以及新加坡衛生科學局人員出庭供證。化驗報告顯示,女傭案發時所穿的衣物,驗出沾有與被告脫氧核糖核酸(DNA)吻合的精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