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索賄私吞春藥 警察部隊保安和輔警被控

藥物。(示意圖。圖:iStock)
新加坡警察部隊旗下三名策安保安機構輔警和保安涉嫌向售賣春藥的非法小販索賄或把起獲的春藥占為己有,昨天(3日)被控上法庭。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0歲的馬來西亞籍輔警Thiru Murugan Shanmugam、66歲的新加坡籍輔警Mohd Aris Jalil和30歲的新加坡籍保安Mohammad Hafizudin Hanapiah都是策安保安機構的職員。
另一名30歲中國籍男子Chen Zixiong則因涉嫌行賄而被提控。
法庭文件顯示,Thiru和Hafizudin涉嫌在去年5月和6月,兩度串謀向Chen Zixiong索賄共140元,作為不向對方採取執法行動的酬勞。Chen Zixiong當時涉嫌兜售春藥,被兩人發現。
Thiru也被指在去年7月,以同樣條件向另一名兜售春藥的中國籍男子Chen Dongliang收取750元賄金。
Hafizudin除了被控受賄,也涉嫌在去年6到9月間,把所起獲、市值106元的春藥占為己有。
另一名被告Aris也被指在去年9月13日前的某天,犯下同樣罪行,他當時私吞了市值188元的春藥。
Hafizudin和Aris今天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Chen Zixiong則通過翻譯官告訴法官,不清楚該怎麼做,並要求給予他時間尋求法律建議。
貪污調查局發聲明說,我國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調查所有相關投訴和舉報。
根據我國法律,被判貪污罪名成立的人,所面對的最高刑罰是坐牢長達五年、罰款高達10萬元或兩者兼施。失信罪的最高刑罰是坐牢長達15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