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2024年1月9日通過了一項重要的立法——《重大投資審查法》(SIRA),隨後,該法案及其相關的《2024年重大投資審查條例》和《2024年重大投資審查(審查委員會)規則》在3月28日生效,5月31日,新加坡政府憲報公布了被指定需要接受審查的實體名單。
新加坡最新通過的《2024年重大投資審查法》(SIRA)旨在保護國家安全利益,這一法案將適用於本地和外國投資者,通過審查對可能對新加坡主權和安全構成威脅的關鍵實體投資,以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新加坡政府已經聯繫了所有正在考慮根據該法案指定的實體。這一做法與全球主要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相似,例如英國的《2021年國家安全和投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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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SIRA並未對國家安全概念給出具體定義。新加坡副總理顏金勇在國會發言時指出,國家安全將包括對新加坡至關重要的領域,如經濟安全和基本服務的持續提供。他還強調,提供國家安全的明確定義或具體威脅例子可能會限制新加坡迅速應對新出現風險的能力,並可能暴露國家的弱點。
名單企業多涉及國防、能源等關鍵領域
名單具體包括以下企業:
包括新交所上市公司新科工程旗下的新科工程海事(ST Engineering Marine)、新科工程陸路系統(ST Engineering Land Systems)、新科工程國防太空衣務(ST Engineering Defence Aviation Services)以及新科工程數碼系統(ST Engineering Digital Systems)。它們的業務涉及國防工業。
國防、政府和醫療業供應鏈方案業者新科物流(ST Logistics)也被列入名單。根據公司網站,它是拓領環球物流(Toll Global Logistics)的政府和國防業務單位,股東也包括職總創優企業合作社(NTUC Enterprise)。新交所掛牌公司勝科工業(Sembcorp Industries)旗下建築公司Sembcorp Specialised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也被列入名單。它是一家設計與建造建築服務供應商,承接建築、土木工程和基礎設施項目,業務還涉及工業園和城鎮規劃。
列入名單三家能源業者是艾克森美孚亞太公司(ExxonMobil Asia Pacific)、蜆殼新加坡公司(Shell Singapore)以及新加坡煉油公司(Singapore Refining Company)。前兩者都在新加坡有巨額投資,包括煉油廠和石油化工綜合廠。後者是美國雪佛龍(Chevron Corp.)與中國石油(PetroChina)旗下新加坡石油公司(Singapore Petroleum Co.)的合資煉油廠。
根據SIRA的規定,這些指定實體必須遵守各種要求,包括在出售公司大量股份前尋求批准。新法律允許新加坡政府阻止那些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人對這些實體的收購、所有權變更或控制權。
被列為指定實體的公司,股權若有變動,須通知或事先得到貿工部長批准,否則將視為無效。它們委任執行長、董事或董事會主席,也須得到批准,否則將被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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蜆殼發言人說:「作為一家業務遍布全球的跨國公司,我們曾與具有類似政策的司法管轄區合作,並將繼續致力於遵守我們業務所在國家的現行法律和準則。」
新加坡凱基證券研究部主任陳廣治指出,在去全球化趨勢下,多元企業分拆成多家公司已是全球趨勢。
中國銀河證券新加坡經濟顧問宋生文表示,上述公司是經濟骨幹,管制它們「是要確保控制和管理這些公司的人,符合新加坡的最佳利益」。政府憲報和重大投資審閱司網站將不時發布新增和除名的指定實體。
中資應如何把控審查機制所帶來的影響
在全球範圍內,中國投資者的交易活動,尤其是在半導體和關鍵礦產等敏感領域的投資,常常成為執法審查的焦點。因此,在跨國併購活動中,參與方不僅要關注風險分配和策略博弈,還必須深入了解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外商投資審查和批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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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外資審查為跨境交易增添了複雜性和不確定性,但這並非不可克服的難題。開放的經濟體系依然是國家繁榮的基礎,企業的全球化趨勢不可逆轉。各國的外資審查制度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利益和支持經濟發展之間找到平衡點。
基於這一認識,各國政府在批准或拒絕交易之外,可能會在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時,選擇通過附加條件的方式來批准交易。這意味著與投資方簽訂國家安全協議,設定限制條件或緩解措施來應對交易中的風險。
此外,審查機構還可能對被收購實體實施公司治理層面的限制措施。目前,這類法案已經在多數國家得到實施,並且是未來的趨勢。對於投資者而言,投資前與專業人士進行深入溝通至關重要,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投資目的國的具體情況以及投資方向和領域,從而更有效地實現投資利益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