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車商盜用他人的車牌號,且在沒有駕照和酒駕的情況下開車上路,被判監和罰款。(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明知自己沒有駕駛執照,50歲車商仍多次一意孤行無照駕駛,甚至酒後開車和撞後逃,最終難逃法律的制裁,前天被判坐牢9個月又兩周、罰款1萬1500元和禁止持有駕照8年。
《8視界新聞網》轉載報道,50歲的被告姚明傑(Yew Ming Kiat,音譯)承認了7項罪狀,另有16項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無照酒後駕駛當場被抓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4年9月3日租了一輛車去購買日用品,當晚也開車出去吃晚餐,並喝下一瓶白葡萄酒。
隔天清晨,被告感覺不舒服,就想開車到國大醫院看醫生,沒想到在路上遇到路障,交警當場揭發他無照且酒後駕駛,直接逮捕他。
他之後獲准保釋在外,但仍目無法紀繼續開車肇事。
買名貴跑車橫衝直撞
被告在2021年以3萬現金向一名叫Steve的人購買了一輛瑪莎拉蒂跑車,安裝了假車牌後就大搖大擺開上路,還亂開車引發2起車禍。
2025年1月21日,他在駕駛時沒檢查路況,就直接切換車道,結果擦撞一輛摩托車,騎士向他索要個人資料時,他拒絕配合還直接揚長而去。
騎士一路追隨,兩人在一處交通燈前停下後,被告鬆開剎車器,導致車子向前滑行,追尾前方車輛。
司機下車後向被告索要資料但被拒絕,被告甚至直接開車逃走,過程中又擦撞了司機的腳。
警方根據車牌號找上車主,結果揭發被告盜用他人的車牌號。
被告承認他早在2021年就購入涉事跑車,一直到2025年期間,他一直在沒有購買汽車保險和繳交路稅的情況下非法開車。
庭上揭露,被告多年來留下多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案底,曾因魯莽危險駕駛等被罰款、判監和禁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