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18歲青年爛賭欠債,凌晨爬窗潛入鄰居單位搜財被揭發,逃離並藏身友人家中數小時後,返家被捕。
18歲的被告面對一項破門行竊及一項糾眾鬧事罪名。他認罪後,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一年。
由於被告案發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他的身份。
受害者是一對30多歲的夫婦,與被告住在同一棟公寓的底層單位。
根據案情,被告今年1月因沉迷賭博欠下超過2000元債務,因無力償還而萌生偷竊念頭。
案發前兩天,他已開始在受害者單位附近「踩點」,伺機尋找下手機會。

被告發現鄰居家的窗戶開著,於是爬窗進入單位打算偷竊。(檔案示範照)
同月20日凌晨約1時40分,被告經過受害者單位時,發現一扇窗戶微開,於是打開窗戶爬入屋內,並在屋內四處搜尋貴重物品,但一無所獲。
當時受害者夫婦正在房內睡覺,男屋主突然醒來,發現房內有光線照射,於是走出房間查看,結果在走廊與被告撞個正著。
男屋主立即追趕,被告則奪門而逃。由於追不上對方,男屋主隨後前往保安室準備報警,卻在途中於公寓多功能廳附近再次發現被告,並成功將他攔下及拍下照片。男屋主之後將他帶往保安室等候警方到場。
豈料,被告在警車抵達時再次逃離現場,並搭乘私召車前往盛港一名友人家中躲藏。當天清晨約5時26分,被告返回公寓時,遭守候的警方逮捕,並於隔日被控上庭。
保釋期間再犯案 涉多起罪行
庭上揭露,被告今年1月27日晚上,與數名同夥在義順一帶圍堵並襲擊一名曾與其發生糾紛的男子。
控方在陳詞時指出,被告在保釋期間再度犯案,且短時間內接連涉及多起罪行,顯示其頑固不化、漠視法律。
控方也提到,被告早前因偷竊及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於2023年被判入少年輔育所21個月,但仍重蹈覆轍。相關評估報告亦顯示,被告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因此要求法官判他接受改造。
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已明白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對所犯罪行深感懊悔,並未為自己開脫,希望法官給予機會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