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發地點是丹戎加東路第60C座輔助路和丹戎加東路之間的三岔路口。(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清晨要開車到咖啡店上班,六旬婦在轉彎時撞倒在過馬路的73歲婦女,碾過她還拖行,之後沒停車就繼續前行,導致對方受重傷。
《新明日報》報道,吳玉娘(60歲,譯音)面對3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她承認其中一項沒有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這起事件於2023年7月19日清晨6時許,在丹戎加東路第60C座輔助路和丹戎加東路之間的三岔路口。傷者是一名73歲女行人。
案情揭露,被告當時正沿著上述輔助路行駛,前往一家咖啡店上班。當時天氣晴朗,路面乾燥,車流量不大,能見度良好。
被告準備右轉進入丹戎加東路時,檢查左右路況,但沒注意到正在過馬路的傷者。
庭上播放被告車輛的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傷者走在被告車前時被撞倒。被告之後繼續右轉,期間車輛一度搖晃,但她並未停車。
根據另一段由目擊者車輛拍攝的行車記錄儀畫面,被告車子撞倒傷者後,拖著她右轉,傷者數秒後從車身下方「掉」出,落在馬路車道中央。
事發時,由於方向盤搖晃,被告意識到自己撞到某個東西,但她以為是坑洞,因此並未停車查看情況。
傷者隨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住院長達一個月。
其間,傷者因頭部受傷、身體多處骨折、肺部挫傷等傷勢,接受多項手術治療。之後,她轉到仁慈醫院接受康復療程,直至2023年10月4日才出院。
案展11月11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