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3歲男童在公寓遊樂場玩滑板車,保母卻沒看緊,視線離開了46秒,導致男童在泳池邊緣左轉時不慎連人帶車落水,送院後過世。
這起不幸事故發生在2025年3月5日,死者是一名3歲男童,生前與父母居住在涉事公寓內。
驗屍庭早前針對男童死因進行研訊,驗屍官昨早發表結論,將男童死因列為意外溺斃。
案件調查官此前供證時透露,男童習慣在晚飯後玩滑板車,且已有長達一兩年的操作經驗。
《新明日報》報導,案發傍晚約6時,保姆帶著男童到公寓遊樂場玩滑板車。途中,男童將滑板車騎出了遊樂場範圍。當他行至泳池邊緣並試圖左轉時,不慎跌落水中。
男童約在傍晚6時15分,被發現在泳池裡。醫護人員接到通報趕到現場後立即進行急救,隨後將他緊急送往邱德拔醫院搶救,無奈已回天乏術,男童於當晚7時24分宣告不治。
庭上揭露,男童身高僅1米且不會游泳,而涉事泳池的深度則達1.2米。
公寓閉路電視畫面顯示,保母帶著男童玩耍時曾一度坐下。從男童滑出保姆的視線範圍,到保母起身尋找其下落,前後間隔了46秒。
保母供證時承認,男童父親曾囑咐她必須緊跟孩子,但她坦承自己當時確實未能時時刻刻將注意力集中在男童身上。
驗屍官今早指出,沒有證據表明本案涉及他殺行為。男童生前與保母關係融洽,還稱呼其為「奶奶」。驗屍官最終將此案列為意外溺斃,並強調監督年幼孩童在泳池一帶玩耍的重要性。
庭上沒有提到是否會對保母採取任何行動。
驗屍官:保母有「推卸責任」之嫌
驗屍官直指保母在供證時不夠坦誠,甚至有「推卸責任」之嫌。
驗屍官指出,保母此前供證時,稱自己當時有把注意力放在男童身上,且是她第一時間發現男童落水。然而,證據卻顯示,率先發現男童的是一名女公眾,而保母則是在另一名公眾通知後,才驚覺男童溺水。
儘管保母不會游泳,但她隨後確實跳入水中將男童救起。
保母后來指男童玩滑板車速度快,一轉眼便不見人影。
她還聲稱,自己當天為了專心照顧男童而特地沒帶手機,事發前她一度轉過身子去把水壺放在桌上。
不過,公寓的閉路電視卻沒有拍到保母轉身放水壺的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