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越來越多地產代理捲入所謂「99-1」房產交易的風波,這些安排本意是幫助買家規避高額印花稅,如今Huttons Asia也牽涉其中。
據《海峽時報》獲取的高等法院文件顯示,一對夫婦於今年1月6日起訴Huttons Asia、地產代理陳志輝及Pertinent律師事務所,要求賠償因涉嫌非法規避印花稅而被罰款的40萬6285新元。這筆罰金源於他們於2021年5月購買位於克蘭芝區Ki Residences公寓的交易。
當時26歲的中國籍男子張漢明與其女友劉宇彤(時年22歲,學生)指控地產代理陳志輝誤導他們,稱這種交易結構是「合法且正當」的避稅手段,導致他們蒙受經濟損失。
這起案件是近年來一系列類似訴訟的最新一例,此前PropNex、ERA Realty等地產代理及律師事務所均已因「兩步式99-1」交易安排被牽連。
據稱,這對夫婦於2021年2月14日聘請陳志輝作為他們的地產代理。他告訴他們,劉宇彤在2019年10月已獲得新加坡公民身份,作為首次購房者購買房產可免繳額外買家印花稅(ABSD),之後再將1%產權轉讓給張漢明,便可利用他的收入申請更高額度的貸款。
陳志輝稱,這樣的安排能讓張漢明只需就1%的房價(約1萬3770新元)支付20%的ABSD——當時針對外國人的稅率,從而大幅降低整體稅負。
儘管心存疑慮,夫婦二人仍聽從陳志輝的建議行事:劉宇彤於2021年4月26日支付訂金並取得購房期權,同年5月10日以138萬新元在自己名下購入該公寓。
兩周後,她將1%產權以1萬3770新元轉讓給張漢明。2021年7月25日,該轉售交易完成,兩人以共同共有人身份分別持有1%和99%的產權。
然而,2025年12月18日,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通知兩人,將依據《印花稅法》第33A條認定其行為屬非法避稅,並處以40萬6285新元罰款,其中包括13萬5428新元的50%附加罰金。
當被問及迄今已追回多少此類交易的未繳印花稅與附加費時,IRAS發言人表示:「由於調查和審計仍在進行中,目前無法提供具體數據。」
夫婦二人由WongPartnership的Neo Gavin律師代理,指控Pertinent律師事務所在此次購房交易中「未能達到合理專業律師應有之標準」。
但Pertinent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Joseph Lee反駁稱,該事務所僅負責產權過戶手續,客戶「依其自身意願完成了房產所有權的結構安排」,事務所並無義務質疑客戶的稅務籌劃意圖。
Lee指出,這對夫婦「自身存在共同過失」——未主動尋求專業稅務建議,也未向律所說明其真實目的是規避ABSD。他強調:「律師事務所無責任質疑或懷疑客戶選擇採用『99-1』安排。」
他還提到,該公寓的購房款部分來自夫婦共同申請的華僑銀行抵押貸款。由於當時劉宇彤仍為學生,無法單獨獲批貸款,而張漢明作為外國人需承擔20%的ABSD——即27萬5400新元。他於2021年9月成為永久居民,2025年6月正式入籍。
在原告的訴狀中,他們指控Huttons Asia未能對陳志輝進行充分培訓與監管,縱容其做出「虛假陳述」,誘導他們參與非法避稅安排。
Huttons與陳志輝的代表律師Sharon Lin在2月3日提交的答辯書中稱,這種「兩步式99-1」安排是「由律師事務所在公開活動中推薦的」。陳志輝表示,Pertinent律所的業務發展經理Gregory Quake曾公開稱「這是我們的專長」。
法院文件指出:「由於該建議來自專業律師事務所,陳志輝無理由懷疑這種安排不合法。」
陳志輝強調,他本人是獨立執業者,並非Huttons員工。他曾向這對夫婦說明:「該安排由律所在新盤展示廳的培訓活動中推薦。」
2021年4月18日,他還把華僑銀行高管林伊莎拉引入他們與客戶的WhatsApp群組。儘管林女士詢問了他們的財務狀況,但「並未對99-1安排提出任何疑慮」。
被告方還指出,這對夫婦「非常清楚」陳志輝不具備提供法律意見的資質,「事實上,正是他主動介紹了Pertinent律所來為他們提供專業法律建議」。
Huttons和陳志輝反駁稱,即便沒有採用99-1結構,這對夫婦也必須支付ABSD——因此所謂「損失」根本不存在。
他們進一步指出,這對夫婦還應計算該公寓的資本增值部分,作為其實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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