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新加坡用一天時間把一部 2014 年的老法改完了。罰款漲了十倍。比罰款更要緊的是另一件事:以後別人還跟你做生意,也要被罰。
這部法叫《跨境煙霾污染法令》。管的就是印尼那邊燒林子、煙飄到新加坡這件事。
一讀、二讀、三讀,全在同一天走完。走的是緊急程序,總統簽字,當天辯論、當天表決。
24 名議員全部舉手支持,辯論六個多小時。
先記住一個數字:這部法立了十二年,用過兩次,一張罰單都沒開出去。舊規矩很硬——空氣要在新加坡連續 24 小時不健康,它才能啟動。
11 月 4 日之後,打法換了。以前盯的是燒火的那家公司。現在連它的供應鏈、關聯公司、給它錢的人,一起盯。

新加坡國會大廈 01 一天走完三讀,急在哪
部長傅海燕在國會講得很直白:調查正在進行,證據會消失,商業安排會跟著變。等常規程序走完,該處理的都處理完了。
急是有背景的。今年 9 月初到 10 月下旬,新加坡一段一段的日子,空氣卡在不健康區間。
改完之後,動手的門檻低了一大截:煙還沒飄到新加坡,也能動;也不用先證明是哪個火點在燒。只要行為造成或者助長了境外的林火,又對新加坡構成了煙霾風險,就夠得著。
這一句把過去最難的那道牆拆了一半——證據全在境外,人不用過來,事也能往下走。
配套還改了兩處:文件可以用電子郵件送達,在環境局網站上公告也算送達到了;人在境外不肯回來,新加坡的法庭照樣可以開審。
過去幾年卡住的地方,很多就卡在這裡:通知送不出去,程序推不動。
02 誰會被列進那張名單
新法給了部長一個權力:點名。點名的對象有四類。
— 已經定罪
因為這部法被法院定過罪的。
— 有理由懷疑
部長知道,或者有理由懷疑在干這事的。
— 不配合
不遵守相關指示、不遵守相關通知的。
— 不利評估
手上已經拿到一份不利評估報告的。
第三類最容易被看漏。它盯的是配合,跟你有沒有燒火沒關係。
反過來也要說清楚:被要求請評估員,不等於被認定違法。報告交上去,當局可以決定放過,也可以決定接著往下追。
但中間這段時間不好過。你要自己掏錢,請官方指定的機構,來查自己的關聯企業,還有在印尼持有的那些地。
03 被點名之後,別人會怎麼對你
名單出來,政府可以下令:限制別人跟你買賣貨物和服務;限制別人給你貸款、給你其他支持。
違反這道命令的,每項最高罰 100 萬新元。還在繼續,每天再加最高 10 萬。
要是碰上銀行、保險這類金融服務,由管金管局的部長定,金管局去執行。
這裡有個時間差,值得盯住:不用等法院判。名單一出,效應當天就開始。供應商不敢發貨,銀行不敢續貸,審計師來問一句「這筆關聯交易怎麼解釋」。

新加坡港口與停泊的貨輪
罰單還能算出來。業務在沒人通知你的情況下自己停下來,算不出來。
04 還有一條更安靜的路
除了點名,還有「發通知」。對象是林業、農業里的大企業,或者跟涉事方有股權、有生意往來的企業。
通知要求的事很具體:把違規的公司,從你的供應鏈和業務安排里排除出去。
沒有合理理由不遵守,就是違法。
部長在國會把界限劃了一下:要求的是你別裝作看不見,沒人要你保證永遠不出風險。
順手收緊的還有抗辯。以前這幾條能擋一擋:自然災害、戰爭、有人瞞著公司自己干、公司已經採取了合理措施。現在這幾條的門檻抬高了。

四類會被點名的情形、點名之後的三個後果,以及發通知這條路徑 05 罰款漲了多少
主罪那條線:每天最高 10 萬,漲到每天最高 100 萬;累計上限從 200 萬,漲到 2000 萬。
100 萬 每天罰款上限/新元 2000 萬 累計罰款上限/新元 1000 萬 民事罰款上限/新元 2000 萬 董事不配合/新元
拿來比一下更清楚:網絡犯罪危害法令的上限是 1000 萬,這部法是它的兩倍。
法院還能算另一筆帳:你因為這件事賺了多少、省了多少,作為附加處罰追繳回去。
另外開了一條民事罰款的路:最高 1000 萬,要總檢察署點頭,同一個案子不能和刑事一起用。
董事和高管不配合評估員的指示,最高 2000 萬。
以前 現在 什麼時候能動手 空氣連續 24 小時不健康 煙還沒到,有風險就能動 管到誰 燒火的那家公司 加上供應鏈、關聯公司、出錢的人 每天罰多少 最高 10 萬 最高 100 萬 累計上限 200 萬 2000 萬 06 已經開始了:10 家公司,3 箇舊案
環境局在 9 月到 10 月,向 10 家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發了法定通知。要交代兩件事:關聯企業有哪些,在印尼持有的土地特許經營區在哪。
還要自己掏錢,請官方指定的機構來查。
10 家全部回復了,全部同意。
2015 年那一輪留下的 4 個沒結的案子,有 3 個在這次的調查里又被認出來。
邊界也在這裡:新罪名、新罰則不回頭管舊行為。修法之前的事,按舊法、舊罰則辦。但評估、點名、發通知這三個決定,可以看你過去做過什麼。
07 今天能動手的三件事
第一條,供貨。把跟印尼、馬來西亞有採購、供貨關係的對方,列一張表。
第二條,持股。新加坡這家公司往上一層、往下一層,誰持誰、持多少,列第二張。
第三條,授信。誰給你錢、你給誰擔保、銀行授信里有沒有把關聯方算進去,列第三張。
三張表對不上的地方,就是將來要花時間解釋的地方。這類結構梳理我們做過,最容易出問題的從來是關聯公司那張表——名字、層級、持股,跟實際控制人對不上。
合同也要翻一遍:有沒有供應鏈排除條款,有沒有單方停供、單方解約的出口。等出事那天再談,談不下來。
名單還沒出來。被點名之前這段時間,是你唯一還能自己安排的時間。
關於魚尾獅出海
魚尾獅出海(Merlion Overseas)由新加坡 Anlian Group Pte. Ltd.(UEN 201804661M)與魚尾獅(北京)國際商務管理有限公司共同運營。
我們把出海拆成三條線:主體線——ACRA 公司註冊、架構與資金安排;身份線——MOM EP 工簽、COMPASS 打分規劃、續簽路徑;財稅線——IRAS 申報、公司帳務、CRS 合規。
旗下持牌實體覆蓋 ACRA、MOM、MAS 三條業務線:Anlian Group Pte. Ltd.(ACRA 公司服務牌照 FA20200346)、Dahe Private Ltd.(MOM 就業代理執照 EA20C0327,UEN 202005455G)、Anlian Capital Pte. Ltd.(MAS 資本市場牌照 CMS101702)。
新加坡主體和印尼、馬來西亞的運營主體之間隔著幾層、每層做什麼,關聯公司和授信關係怎麼擺到一張表上,這些可以先捋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