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吉寶碼頭員工死亡案提上訴 人力部求加重港務集團刑罰

2026/06/19   •   243閱
新加坡港務集團(PSA)因九年前一名員工在吉寶碼頭維修起重機時不幸喪命,被指存在嚴重的系統性安全疏忽。目前人力部已正式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對該集團判處更重的刑罰。這起震驚業界的工傷死亡案揭露了企業在安全作業程序上的缺失,最高罰款可達50萬元,案件後續進展及法律裁定令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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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寶碼頭。(圖:AFP/Roslan Rahman)

新加坡港務集團(PSA)一名員工九年前在吉寶碼頭(Keppel Terminal)因工傷死亡,人力部就這起案件的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要求法庭對港務集團判處更重刑罰。

港務集團33歲的技術專員Lee Swee Loong,2017年9月20日對起重機進行維修檢查時,被夾在捲筒(rope drum)和平台之間後喪命。

港務集團在3月16日被判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並在這個月4日被判罰款22萬5000元。第二天,港務集團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

不過法院記錄也顯示,港務集團已在6月12日的期限前繳付了罰款。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人力部是在星期一(15日)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判處港務集團更重的刑罰。

人力部在早前的陳詞中,要求對港務集團判處罰款30萬至35萬元,並指集團的安全失誤「明顯屬於系統性問題,反映長達十多年的企業疏忽」。

經過33天的審訊後,法官裁定港務集團一項未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的控狀成立。

事故發生時,死者Lee Swee Loong正檢查一台輪胎式龍門起重機的故障齒輪箱。

集團被指未能有效落實安全措施,以防員工在進行維修工作時接觸到旋轉部件。

根據控狀書,集團也被控沒有為有關起重機的維修工作落實安全作業程序。

企業若被裁定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這項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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