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11月27日),35歲新加坡籍男子因為假結婚,收了30歲中國籍女子的2萬新元,結果東窗事發,被判坐牢近九個月!

一個要身份,一個要錢
據案情介紹,新加坡男子趙某通過共同朋友認識了中國籍女子鍾某。第一次見面,鍾某就開門見山:她為了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想出了與本地人假結婚的方法。
趙某當時欠著債,一聽有這種來錢快的路子,立刻表示願意配合。他開價8萬新元,一次性付清。鍾某嫌貴,沒答應。
第二次見面,兩人討價還價,最終敲定了一套「分期付款」方案:註冊婚姻之後,鍾某付2000新元,婚禮當天,再付8000新元,之後每年付1萬新元,直到鍾某拿到永久居民身份為止。
2023年11月30日,兩人到婚姻註冊局辦了手續。幾天後,在一家餐館的包廂里舉行了「婚禮」,交換戒指、簽署結婚證書,走完流程後,兩人各回各家,從未同住過一天。
為了應付當局可能的突擊檢查,趙某還特地把一些個人物品放到鍾某的住所,營造同居的假象。
兩個人連表都不會填
到了2024年底,趙某陸續從鍾某手裡收了2萬元。兩人從未履行過任何夫妻義務。後來,鍾某想申請長期探訪准證,聯繫趙某幫忙。
關鍵是,趙某對這些手續也不熟,兩人都不知道怎麼填表,只好找人代辦。在申請表上,趙某以本地擔保人身份簽字,聲稱鍾某沒有為結婚支付任何金錢、結婚目的不是為了長期居留,還謊稱兩人住在一起。
今年7月9日,移民與關卡局突擊檢查,發現兩人根本沒住在一起,懷疑雙方假結婚,隨即將兩人分別逮捕。
面對六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鍾某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定於明年1月7日過堂。
趙某面對三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對其中兩項認罪。結果被判坐牢七個月又八周,罰款1萬新元。趙某在法庭求情時表示知錯,但無力繳付罰款。
為啥是「七個月又八周」?
可能有讀者覺得奇怪,4周不就是一個月嗎,幹嘛不直接說九個月?其實新加坡法庭判多項罪名時,根據刑法,有些罪名按月判刑,有些罪名按周判刑,所以往往合起來就是「A個月B個周」。這個「七個月+八周」,就是兩項罪名判刑加起來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