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6月10日,將一名涉嫌參與非法註冊SIM卡並為犯罪活動提供便利的26歲馬來西亞籍男子起訴至法院。
2026年6月8日,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對一名違規零售商採取了執法行動。該零售商涉嫌註冊後付費SIM卡,而這些卡隨後被海外詐騙團伙用於實施詐騙活動。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利用真實客戶的信息註冊了額外的後付費SIM卡,隨後將這些以他人名義註冊的SIM卡提供給他人。這些手機線路隨後被用於冒充詐騙案中。
該男子將於2026年6月10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第39G條,涉嫌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
根據該法案第39G條,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的罪行,最高可被處以不超過1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最高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定罪,違規者還可能面臨最高12下的鞭刑。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採取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未經授權非法註冊額外SIM卡、允許他人使用其SIM卡、協助他人註冊或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大量SIM卡的零售商。犯罪團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作為詐騙、非法放貸和色情交易等非法活動的溝通渠道。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
沒收的案件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