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被懷疑來新賣淫遭拒入境,越南女一開始配合調查讓女警檢查手機,但後來掏出200元塞進護照里交給女警行賄,被判坐牢4周。
被告是33歲的黎氏韓妮,她面對兩項賄賂控狀,前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庭文件揭露,今年5月4日早上9時30分,新加坡警察部隊和移民與關卡局展開聯合行動,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攔下疑似來新賣淫的入境者,並在確定他們來新是要進行非法活動後,拒絕讓他們入境。

被告黎氏韓妮。
當天早上11時36分,被告因早前被標註為疑似性工作者,因此在經過自動關卡時被移民局人員攔下,隨後交由警方進行調查。
下午12時20分,負責問話的女警把被告帶去等候室,問她來新加坡要做什麼,也要求檢查她的手機,被告都配合。女警從掌握的信息中,懷疑被告是名性工作者。
調查過程中,被告突然往前傾,摸著護照說了句:「給你錢,護照好嗎?」女警問她什麼意思,隨後讓她再說一次。
通過翻譯,女警了解被告用越南語問:「我可以給你錢買點喝的嗎?」意識到被告企圖行賄,女警不加理會,繼續翻查被告的手機找線索。
這時,被告從包包中抽出四張50元,放進護照中,再把護照推向女警,遭女警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