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籍女傭因喂八旬失智老婦吃藥時對方不配合而失去耐心,不僅揮拳毆打老婦左眼,還曾多次潑水、咬老婦手臂泄憤。1 月 19 日(星期一),31 歲的被告海曼敦(Hay Mar Tun,譯音)承認兩項控狀,其餘兩項控狀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最終被判入獄八周。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受僱照顧 85 歲的受害人。受害人患有晚期失智症和糖尿病,無法正常交流、存在記憶障礙,且年事已高,需他人攙扶才能行走,完全依賴他人照料。
2024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 時許,被告在客廳試圖喂受害人服用失智症藥物,遭受害人拒絕吞藥後,被告情緒失控。她先是站起身,用一隻手臂環抱並用力摟住受害人的脖子,隨後再次嘗試喂藥,在受害人仍不配合的情況下,突然揮拳猛擊受害人左眼。庭上播放的監控畫面顯示,坐在沙發上的受害人被擊中後身體向後仰,難忍疼痛用手捂住臉部,衣物也被弄濕。
住在事發單位的租客發現受害人衣物潮濕,隨即質問被告,卻被被告否認存在不當行為。租客心生疑慮,隨即通知了受害人的女兒。受害人女兒查看家中監控錄像後,才徹底揭發了被告的施暴行徑。
調查進一步發現,被告的施暴並非單次行為。2024 年 1 月至 2 月期間,她多次因受害人拒絕服藥而發泄情緒,不僅朝受害人潑水,還曾咬傷受害人的左臂,對無反抗能力的老婦實施多次傷害。
2024 年 4 月 19 日,受害人前往醫院就診時,女兒向醫生告知了母親被女傭拳打的情況,醫生隨即報警處理,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控方在庭審中指出,受害人因嚴重失智症無法訴說自身遭遇,若不是租客及時起疑並通知家屬,被告的罪行難以被發現。被告受僱承擔照料職責,卻違背僱主信任,多次因喂藥不順就將受害人當作 「出氣筒」,對弱勢老人實施暴力,性質惡劣,因此懇請法官判處其八至十周監禁。
被告在法庭上向受害人道歉,坦言自己已知錯。她表示,自己是父母唯一的經濟支柱,目前已失業十個月,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法官綜合考量案件性質、被告認罪態度及情節輕重後,作出入獄八周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