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有創傷性腦損傷、顱骨和肋骨等多處骨折,與從高處跌落受傷吻合。(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和友人狂歡一夜後離開酒吧時,仍在興頭上的30歲男子乘坐電動扶梯下樓時,先在梯級上舞動身子,接著躍上坐在扶手上,結果不慎失衡,從6米高跌下,頭部撞地後送院身亡。
《8視界新聞網》報道,事故發生在2025年3月30日凌晨4時30分,地點是新加坡新達城第5大廈。
死者法漢法里斯當時剛和一群朋友,在附近的酒吧結束一夜的狂歡,正乘坐電動扶梯從3樓下樓離開。
在電動扶梯上跳舞和坐上扶手
根據新加坡驗屍庭的研訊結論,死者案發前和朋友在酒吧聚會喝酒,一直到清晨4時30分左右才結伴離開,打算到其他地方續攤。
他們乘坐電動扶梯從3樓下樓時,友人看到他先在電動扶梯上舞動身子,隨後躍上去坐在電動扶梯的扶手上,雙手握著扶手。
不久後,同行友人包括低頭看手機的女友人突然聽到一聲巨響,隨即發現死者跌下樓。
數人衝下樓查看,發現死者頭部撞地,後腦勺流著血,他的呼吸也顯得相當沉重,當場致電新加坡民防部隊求救。
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把死者送入當地醫院搶救,但最終返魂乏術,他於當晚10時44分宣告身亡。
驗屍報告顯示他的傷勢,包括創傷性腦損傷、顱骨和肋骨等多處骨折,死因是多處受傷,與從高處跌落受傷吻合。
另外,死者有熱性驚厥的病史,他去年2月因持續頭痛問題求醫,過後被診斷患有偏頭痛,但他沒再預約看診。
驗屍官:沒坐上扶手 悲劇就可避免
死者的朋友形容他生性開朗好玩,會為了逗樂朋友而做一些危險的事情,如坐在電動扶梯的扶手或停車場的欄杆上。
驗屍官在結論中表示,電動扶梯的扶手非常狹窄,不適合讓人坐在上面,因此當一個人坐上電梯扶手,部分身體就會超出扶手寬度,容易失去平衡而摔落。
驗屍官也表示,沒有證據表明死者當時醉酒,但在案發時情緒高昂,做出了坐上扶手這個魯莽的決定。
「若他沒有坐在扶手上,這起悲劇就可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