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在新加坡乘坐公共巴士或進入巴士轉換站時,乘客需更加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新加坡國會近日通過交通領域(雜項修正)法案,對巴士上的不文明或滋擾行為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以確保所有乘客的出行體驗更安全和舒適。
1. 新規出台
律政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穆仁理在國會提出交通領域(雜項修正)法案二讀時表示,這一修正案旨在統一地鐵和公共巴士上的行為監管框架。
法案明確規定,不文明或滋擾行為可包括亂丟垃圾、在車內飲食,或對其他乘客造成干擾,如用手機大聲播放音樂或視頻等。
違反規定者將面臨相應的處分,處罰程度將根據個人行為對其他巴士乘客造成的影響而定。
屢次違規的人,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來源:聯合早報
2. 安全檢查
法案還建議新增一項條款,即允許當局檢查巴士乘客和進入巴士轉換站者,並且禁止公眾攜帶危險物品。
針對有人擔憂檢查會延誤行程,穆仁理表示,每次檢查時間不會超過一分鐘,且根據以往經驗,乘客都表示理解,也會配合。
他強調,僅有在必要的情況下,警員及經授權人員才會對個人搜身。
法案條款也規定,任何人故意在巴士、巴士車廠或巴士轉換站,危及他人安全或造成任何損壞,均屬違法行為。這些罪行將與現有快捷交通系統法令內的罪行保持一致。
3. 處罰標準
根據快捷交通系統條例,地鐵乘客若有擾民行為,可能接到違例通知單,每項違例行為可罰款最高500元。
更嚴重的行為,例如在地鐵設施上隨地便溺,則可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地鐵業者有權要求滋擾乘客下車,若行為惡劣,也可報警處理。
修法後,獲授權的人員如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公共運輸工作人員如檢票員和轉換站工作人員,將能夠更好地保護公眾在巴士上、巴士轉換站及巴士車廠的安全。
4. 文明乘車推廣
從去年12月起,陸交局已陸續在地鐵和巴士上張貼新標誌,包括提醒乘客使用手機或講話時放低音量、不要坐在列車地板上,以及不要占用多個座位,鼓勵乘客顧及他人感受。
交通部今年3月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已透露,有意通過修正案,統一監管框架,以防止在地鐵和公共巴士上,不顧他人感受的行為。
5. 其他相關修正
法案還涉及其他方面的調整。提供點對點載客服務業者,若違反公共運輸理事會法令,可面臨最高1萬元的銷案罰款,大幅高於現有的500元。
穆仁理說,這一調整使罰款與業者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相符。例如,若有業者因系統出錯而錯收車資,一經定罪,可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法案也允許公共運輸理事會,批准巴士業者從燃油均衡基金中提取他們最初繳納的資金。隨著政府在2016年推出巴士發包經營模式,燃油價格和電費上漲對業者的影響已緩解。
參考資料:
1. 巴士乘客不文明與滋擾他人行為 可面臨處罰,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