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裝成『父親』接近10歲女孩,電影院下手性侵,終被判監21個月+三鞭

2026/04/16   •   2436閱
新加坡一有性侵前科男子偽裝成『精神父親』,以溫柔陪伴為掩護,對年僅10歲女孩實施隱蔽性侵。從深夜接駕、影院肢體靠近到贈送珍貴項鍊,精心設計的情感操控令孩子深陷信任陷阱。歷經一年沉默後,女孩在課堂上勇敢發聲,終使罪犯被判處21個月監禁加三下鞭刑。本案揭示兒童性侵背後的『溫柔陷阱』,喚醒社會對情感操控式誘騙的警惕,守護每一個無聲哭泣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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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名有未成年人性犯罪前科的男子,通過精心策劃,偽裝成『父親般』的守護者,對一名年僅10歲的女孩實施了性侵。最終,該男子被判處21個月監禁,並加處三下鞭刑。

42歲的保羅·愛迪生·陳(Paul Edison Tan),原名贊德·澤維爾·陳(Zander Xavier Chan),於去年12月更名。他利用女孩對親生父親的失望——因其工作繁忙,從不帶她外出休閒——主動接近,成為她生活中的『精神父親』。

兩人於2024年11月相識。女孩向他傾訴孤獨,陳隨即主動獲取她的聯繫方式,幾天後便開始約她單獨外出。第一次約會,他親自上門接她,共進晚餐,互相喂食,臨別時還深情擁抱,溫柔送她回家。

2024年12月3日,女孩再次應約單獨赴約。陳帶她進入一家空曠的電影院,選中無人鄰座的角落。電影放映期間,檢方指出,陳將手長時間擱置在女孩大腿上,隨後趁機隔著衣物實施性侵。女孩感到極度不適,立即挪開身體。

他還為她遞上爆米花,持續半小時將手臂搭在她肩上。電影結束後,他贈予她一條項鍊,稱其「價值不菲」。

儘管內心充滿厭惡,女孩因羞恥而沉默,直到近一年後——2025年10月28日——在參加學校性侵教育課後,她終於向老師傾訴。父親當日即報警,陳當晚被捕。

面對指控,陳起初辯稱大腿接觸純屬「無意」,是撿爆米花時的偶然觸碰。但法庭查明,女孩未因此產生其他心理創傷,其遭遇卻極具代表性。

副檢察官陳偉德(Wayde Chan)指出,陳的犯罪歷史極為沉重:早在2015年,他就因傳播涉及兒童的淫穢內容、組織未成年人跨國性交易等罪名被起訴,當時共涉及133項同類指控

「被告對兒童構成嚴重威脅,是社會的毒瘤。即便曾被判處長達56個月的監禁,仍未能阻止他再次作案。」陳偉德強調,「他的犯罪行為已愈發猖狂,司法系統必須施以最強力的譴責,才能確保他遠離社會、不再重蹈覆轍。」

辯護律師張楚基(Teo Choo Kee)則為被告求情,稱其在本次犯罪前六年一直「循規蹈矩」,並已接受心理諮詢,積極尋求改變。

主審法官林澤豪(Lim Tse Haw)指出,儘管陳的「養育」行為非直接性侵,但其長期的溫柔陪伴、情感依賴與肢體親近,實為典型的情感操控式誘騙(grooming)。

根據新加坡法律,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性侵者,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最終,法庭綜合其前科、行為模式與社會危害性,判處其21個月監禁+三下鞭刑

目前,受害者已滿12歲,身份受法庭禁令保護,其與陳相遇的具體細節亦被封存,以守護她重獲平靜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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