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婦女聘22歲男看護照顧腦性麻痹臥床的兒子,豈料男看護不滿婦女常叫他打雜,害他晚下班,還追問他的行蹤,因此將氣發泄在婦女兒子上,拳打對方的大腿和臉部,被判坐牢54天。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吳明軒(譯音)案發時是名兼職看護,他面對一項蓄意傷害的控狀。
案情顯示,一名婦女在去年3月聘請被告,到家裡照顧腦性麻痹臥床的兒子。

被告吳明軒被判坐牢54天。
婦女的兒子無法說話,生活大小事需靠他人幫助。被告負責為婦女的兒子清洗身體、換尿片以及協助他在家裡活動等。
被告因不滿婦女時常叫他打雜,導致他晚下班,也時常打電話和傳簡訊追問他的下落,於是自去年5月起便減少照顧婦女兒子的次數。
去年7月2日早上8時25分,被告到婦女家報到,他因還生婦女的氣,決定把憤怒發泄在她兒子身上。
被告對正在主人房休息的婦女說,自己有能力照顧她的兒子,隨後便將房門關上。
婦女對被告的舉動起了疑心,便啟動連接到她手機的客廳閉路電視,暗地裡觀察被告。
到了早上8時46分,被告將婦女兒子移到床上後,開始幫他換尿片。被告嘗試打開他的雙腳,但感覺到一些阻力,於是拳打他的大腿。被告在換好尿片後,還用手掌打他的臉。
被告之後在抹婦女兒子的臉時,不斷地用力搖他的頭,還用手掌不停地打他的臉。
婦女兒子感覺疼痛,緊咬下唇,結果咬到流血。
婦女發現兒子嘴唇的咬痕,但沒有當面質問被告。她想再次檢查閉路電視畫面後,才決定如何處理。
她在確認被告傷害兒子後,於事發3天後報警。
寫信道歉並賠償9510元
被告在今年9月28日賠償婦女一家3000元,並寫信向他們道歉。
被告去年9月30日被捕,當天獲得保釋,隔天被控上法庭。
控方陳詞時表示,被告嚴重濫用被給予的信任干案,他找機會與婦女兒子獨處,顯示他有一定程度的預謀幹案,而且對方不會說話,無法向他人求救,被告罪行不容易揭發。
考慮到被告在第一時間認罪,也賠償婦女一家,控方最後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2周。
求情稱 全職海軍夢毀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原本想當全職海軍,如今前途盡毀。
律師說,被告目前在海軍服役,他原本打算當全職軍人,已準備踏上當軍官之路,不料因這起事件而被迫放棄夢想。
律師指被告給予賠償也寫了道歉信,能做的都已經做了,希望法官能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