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试图向受害者收取财物时,被警方反诈骗指挥处人员当场逮捕。 (早报网档案示意图)
(新加坡讯)警方在短短一周内,逮捕第三名涉嫌参与诈骗活动的马来西亚男子。
新加坡警察部队前日发文告说,警方于本月10日接获通报,指一名受害者接到自称是电信公司M1的来电,对方声称她名下购买了一部价值8000元的iPhone 17 Pro Max,每月将从她的户头扣除350元做为分期付款。
受害者否认自己拥有M1账户或进行过任何购买后,对方随即提供一个电话号码,称可以联系这个号码取消订购。
受害者随后按照指示,通过WhatsApp联系有关号码要求取消订购,并收到一张显示她个人资料的M1合约照片,对方指会为她处理取消手续。
随后,受害者又接到一通自称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官员的视频电话,指她涉及洗钱活动,需要配合调查。
对方在电话中指示她将所有贵重物品装进一个袋子,并在她组屋楼下交给一名陌生人。同时,对方还提供一个“秘密代码”,让她与取物的人核对身份。
受害者因为感到可疑,于是报警。
男子收取财物时被捕
男子在试图向受害者收取财物时,被警方反诈骗指挥处人员当场逮捕。警方在他身上起获并扣押5000元现金,这些现金经确认属于另一名诈骗受害者。
初步调查显示,一名40岁的大马男子涉嫌接受相信是跨国诈骗团伙的不明人士指使,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然后再把钱交给其他不明人士。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节条文,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指出,近期越来越多马来西亚人到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及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6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该国警方强调会对任何涉及诈骗的人士采取严厉行动,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