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接连搞大两少女肚子原获轻判 高庭法官改判坐牢打鞭

2024/07/09   •   8182阅
21岁青年因性侵未成年少女、强奸、性侵和打伤少年等罪名被判处九年十个月监禁和六下鞭刑。案件涉及两名未成年少女怀孕堕胎,以及性侵行为造成的长期心理创伤。控方上诉后,高庭法官推翻原有裁决,判处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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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21岁青年接连搞大两个未成年少女的肚子,因为年轻而获得进入青年改造所改造的机会,控方上诉后,高庭法官推翻原有裁决,改判他坐牢九年十个月和打鞭六下。

控状也揭露,涉案青年几乎“性上瘾”,戏院里、巴士上、组屋楼下和楼梯口等地方都成为他性侵少女的“温床”。

两少女怀孕堕胎

根据高庭判词,涉案青年目前21岁,2020年到2022年之间,他在17岁到19岁期间先后和两个当年12岁和14岁的少女谈恋爱,期间不设防要她们满足他的性欲,第一个少女发现自己怀孕后曾告知青年,但他无视一切只要少女继续满足他。

青年在2021年因其他案件而进入青年改造所,两人因此分手,少女向母亲透露她已怀孕,后者带她堕胎。

2022年,青年从改造所出来后又迅速和一个14岁的少女谈起恋爱,同样多次和她发生关系,即使她说已怀孕,他也不理,少女最终在2022年11月打掉孩子。

纠众闹事打伤少年

除了强奸和性侵外,青年也涉及纠众闹事事件。2022年7月4日下午,他和第二名少女及七个其他同伙,在榜鹅一座多层停车场,对一个16岁少年拳打脚踢,造成他脸青鼻肿,眼眉处或留下一道永久伤疤。

其他交给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的控状也显示,被告几乎性上瘾,多次在巴士、戏院、组屋楼下和楼梯口性侵少女。

根据我国法律,任何人和年龄未满14岁的女子发生性行为,都被视为法定强奸,青年在案发后被控多项强奸和性侵罪状,认罪后,法官考虑到的年龄而判他再度接受改造至少六个月。

高庭通过控方上诉 改判坐牢打鞭

陈词促请法官判青年坐牢打鞭的控方最后针对刑罚提出上诉。高庭法官本月4日审理了后推翻原有的刑罚,改判青年坐牢九年十个月和打鞭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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