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4日,新加坡交通警察局(TP)联合国家环境局(NEA)及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大士 checkpoint 展开针对违规摩托车骑士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共有超过350名摩托车骑士被截停检查。交通警察局查获30名年龄介于21至50岁之间的人员,他们涉嫌在未持有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违反了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同时,他们也涉嫌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违反了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国家环境局则发出了86张罚单,针对车辆排放黑烟及噪音超标等违法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与管理(车辆排放)条例》。陆路交通管理局则发出了36张罚单,针对违规车牌展示的违法行为。
详情可参阅附件A(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附件B(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所有驾驶者,包括驾驶或骑乘外国注册车辆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新加坡的交通法规与车辆管理规定。违规者将面临相应处罚,而驾驶外国注册车辆者更可能被拒绝入境。
交通警察局提醒所有摩托车骑士,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骑行的习惯。由于摩托车骑士及后座乘客在道路上较为脆弱,警方对公然违反交通规则、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行为持严肃态度,并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
附件A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交通警察局(TP)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车辆,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2万新元罚款、最长六年监禁,或两者并罚,且涉事车辆可能被没收。
根据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可被处以最高1,000新元罚款、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国家环境局(NEA)
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车辆排放)条例》,驾驶排放黑烟或噪音超标的机动车辆,初犯可被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款,再犯或屡犯者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LTA)
展示不当车牌,可被处以不超过1,000新元的罚款、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款、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附件B
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交通警察局人员执法现场 ▼



国家环境局人员执法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