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人男子从游轮阳台爬进隔壁房间偷女房客价值30新元(人民币约150元)内衣。由于偷窃行为是在公海发生,所以就叫嚣新加坡法庭无权审判他!
不过,大法官很“硬核”—— 裁定即使事件发生在公海,新加坡法院也有权审理此案!

(图:来源自网络)
这起偷内衣时间发生在去年的“双十二”!
Lisa(化名)跟父亲参加星梦游轮旗下的世界梦号(World Dream)三天海上游。Lisa与另两名朋友住在内衣狂人小黄(化名)的隔壁房间。
隔天,小黄尝试用自己的房卡打开隔壁房门不果,决定从阳台爬入Lisa房间,撬开两个行李箱,取走一件价值30新元的内衣。他事后回到自己房间,不久后又从阳台爬到隔壁,把两个行李箱抬到房外。
Lisa后来通报游轮职员,后者在游轮返回新加坡后报警。新加坡警方的调查显示,游轮的闭路电视清楚拍到小黄从阳台爬入隔壁房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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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小黄还是一名惯犯!
他曾因非礼罪被判入狱两个月!
在法庭上,小黄的律师还叫嚣大法官,称自己是在公海偷窃,新加坡法庭无权定他的罪!此案发生在新加坡境外,就算小黄有罪,也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大法官强硬回怼,凡是发生在新加坡经营的游轮,涉及新加坡人的罪案,新加坡法院就有权制裁犯罪者。
最终,小黄因为偷内衣,被判坐牢4个月。
... 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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