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人男子從遊輪陽台爬進隔壁房間偷女房客價值30新元(人民幣約150元)內衣。由於偷竊行為是在公海發生,所以就叫囂新加坡法庭無權審判他!
不過,大法官很「硬核」—— 裁定即使事件發生在公海,新加坡法院也有權審理此案!

(圖:來源自網絡)
這起偷內衣時間發生在去年的「雙十二」!
Lisa(化名)跟父親參加星夢遊輪旗下的世界夢號(World Dream)三天海上游。Lisa與另兩名朋友住在內衣狂人小黃(化名)的隔壁房間。
隔天,小黃嘗試用自己的房卡打開隔壁房門不果,決定從陽台爬入Lisa房間,撬開兩個行李箱,取走一件價值30新元的內衣。他事後回到自己房間,不久後又從陽台爬到隔壁,把兩個行李箱抬到房外。
Lisa後來通報遊輪職員,後者在遊輪返回新加坡後報警。新加坡警方的調查顯示,遊輪的閉路電視清楚拍到小黃從陽台爬入隔壁房間的一幕。

(圖:來源自網絡)
調查發現小黃還是一名慣犯!
他曾因非禮罪被判入獄兩個月!
在法庭上,小黃的律師還叫囂大法官,稱自己是在公海偷竊,新加坡法庭無權定他的罪!此案發生在新加坡境外,就算小黃有罪,也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
大法官強硬回懟,凡是發生在新加坡經營的遊輪,涉及新加坡人的罪案,新加坡法院就有權制裁犯罪者。
最終,小黃因為偷內衣,被判坐牢4個月。
... 別伸手,伸手必被捉!

(圖:來源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