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两名年龄分别为30岁和47岁的女子,涉嫌在网上销售价值14,800新元的假冒商品。
在4月27日至5月19日期间,刑事调查局的警员在义顺环路(Yishun Ring Road)、甘巴斯新月(Gambas Crescent)、武吉巴督西4路(Bukit Batok West Avenue 4)以及武吉巴督新月(Bukit Batok Crescent)等地区开展了突击搜查。
缴获400多件涉嫌侵权商品
在行动中,警方缴获了400多件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包括奢侈品包袋、钱包、手表、太阳镜、小包及各类配饰。

这些物品的总市场价值估计超过14,800新元。
新加坡警方在周四(5月21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违者最高可判入狱五年,罚款10万新元
根据《1998年商标法》,出于贸易目的而持有被虚假标注商标的商品,最高可被处以10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高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了盗用知识产权的严重性,并警告称,无论是在线还是线下交易或分发假货,都依然是可被惩处的刑事犯罪行为。
警方承诺,将对那些通过此类非法活动获利、损害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个人采取果断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