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加姆(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长陈诗伦(Tan See Leng)在周五(7月17日)明确表示,言论自由并不涵盖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发布虚假且具有诽谤性的指控。他们否认了关于此次胜诉的诽谤诉讼是针对“新闻自由”的说法。
在周二法院判决后,两位部长在Facebook上发布声明回应媒体查询,并指出这一原则已在“本案中得到了法院的再次确认”。
他们重申,新加坡支持“强有力的新闻报道和激烈的公共辩论”,但言论自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些评论员,尤其是西方媒体,认为诽谤诉讼会产生‘寒蝉效应’。但新加坡的经验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他们补充道。
此前,彭博社(Bloomberg)和《纽约时报》(NYT)在7月14日就该诽谤案的高等法院裁决发表了文章。
《纽约时报》在文中将此案描述为“对该国诽谤法及其对新闻自由影响的一次重大考验”。
两位部长还对彭博社在裁决后的回应提出了质疑——该回应被包含在其报道中。彭博社在文中表示,虽然尊重法院的决定,但坚持认为其报道是准确的,且报道内容扎实,记者行为正直,符合编辑标准。
“这些立场难以调和,”部长们表示。
“如果彭博社真正尊重法院的决定,那么它应该像任何负责任的机构那样,正视法院的调查结果。”
“否则,彭博社口中所谓的对准确性、编辑标准、公共利益新闻和新闻诚信的承诺,将显得空洞无物。”
部长们称法院的调查结果是“全面且明确的”,并补充说,法院认定彭博社恶意诽谤并蓄意针对他们。
他们还指出,法院发现彭博社声称该文章是更广泛的公共利益报道的一部分,这仅仅是为了发布针对他们的指控而设计的“掩护”。
他们进一步表示,法院认定彭博社发布了多项虚假信息,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做出严重指控,且未给予他们公平的响应机会,未能达到负责任的新闻报道标准。
他们表示,这些调查结果构成了法院判决的基础,包括判定赔偿加重损害金。
“这起案件与新闻自由无关,”他们补充道。
“这关乎一家新闻机构是否可以恶意针对个人,发布基于谎言的严重指控,并剥夺被指控者的公平回应机会。法院的结论是:不可以。”
法院此前判定,彭博社及其记者Low De Wei需向每位部长分别赔偿23万新加坡元(约17.78万美元)的诽谤损害金。
林奥德里(Audrey Lim)法官认定,彭博社在2024年12月关于顶级洋房(GCB)交易的文章诽谤了这两位部长。
她驳回了该新闻机构的辩护,即文章仅是在探讨非洞察性GCB交易的更广泛趋势,而部长们仅被作为例子引用。
相反,法官认为,将文章整体阅读时,它将部长们的交易与关于秘密、不透明和洗钱的指控联系在一起,造成了诽谤性的印象。
法官还驳回了彭博社试图依赖英国法律中所谓的“雷诺兹辩护”(Reynolds defence,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辩护),称该辩护并非新加坡法律的一部分。























